阿坝县教育局2025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设备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阿坝县教育局行政区域阿坝县公告时间2025年09月01日 17:1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阿坝县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阿坝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01日 17: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0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雨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19029622 | ||
采购单位 | 阿坝县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阿坝县德吉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7-676500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74号红星美凯龙成都蜀西商场2号门电梯81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19029622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23120250001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服务要求 3.3.2.商务要求 4 ★ 付款进度安排1、供应商将全部货物及配件送达到甲方指定阿坝县各学校,采购人收到完整付款资料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1%)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试用期1个月无质量问题后;经甲方和学校初验通过;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完整付款资料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1%)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更正内容: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服务要求 3.3.2.商务要求 4 ★ 付款进度安排
1、进度款,供应商将全部货物及配件送达到甲方指定阿坝县各学校,采购人收到完整付款资料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尾款,试用期1个月无质量问题后;经甲方和学校初验通过;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完整付款资料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1日
监督部门:阿坝县财政局采购监督股,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德吉路13号;电话:0837-2481507
名称:阿坝县教育局
地址:阿坝县德吉路5号
联系方式:0837-6765004
名称: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74号红星美凯龙成都蜀西商场2号门电梯8110室
联系方式:13619029622
项目联系人:宋雨
电话:13619029622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