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吾峰镇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采购项目名称永春县吾峰镇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品目采购单位永春县吾峰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永春县公告时间2025年09月01日 1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春县吾峰镇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永春县吾峰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永春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01日 18: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2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展览城二楼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方博闻、林佩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2182820 | ||
采购单位 | 永春县吾峰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吾峰镇吾峰路2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5071685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博桦(漳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 漳州市 龙文区 南昌东路4号永大星城5幢13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6-2182820 | ||
附件: | |||
附件1 | 永春县吾峰镇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350525]BHCG[GK]202500120250825001)-文件集.zip |
受永春县吾峰镇人民政府委托,博桦(漳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525]BHCG[GK]2025001、永春县吾峰镇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永春县吾峰镇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350525]BHCG[GK]2025001
项目名称:永春县吾峰镇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1(永春县吾峰镇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1 | A02025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 永春县吾峰镇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3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5]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5]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25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5〕3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5]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5]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25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5〕3号)等规定执行。
时间: 2025-09-01 至 2025-09-0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5-09-23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展览城二楼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称:永春县吾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吾峰镇吾峰路230号
联系方式:18350716857
名称:博桦(漳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 漳州市 龙文区 南昌东路4号永大星城5幢1301室
联系方式:0596-2182820
项目联系人:方博闻、林佩茹
电话:0596-218282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博桦(漳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博桦(漳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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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吾峰镇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350525]BHCG[GK]202500120250825001)-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