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个人开发者做的“床虱地图”,上线一个多月拉来20多万用户,顺手把600多家酒店标成了“有虫”。
某豪、某隆这些高级酒店全没躲过。消费者挺爽,觉得终于有人治治不换床单的;酒店炸了——你一个个人开发者,凭什么给整个行业判刑?
法律其实允许普通人吐槽。《民法典》说,为公共利益做舆论监督,影响别人名誉也不担责。但前提是:不能捏造、歪曲事实。
问题就在这儿。这小程序自己都承认,标记全靠用户报告和公开线索,不是监管评级或专业鉴定。可一个随手标记,600家酒店的商誉一夜蒸发。酒店要证明自己没虫,比用户随手点一下难一万倍。
法院真查过这类事。有个汽车博主发视频,说某款车“太难开、把人熏得腰疼”。结果法院一查,他账号主页挂着竞品的带货链接。这根本不是普通测评,是商业经营。最后判赔10万,账号连封三十天。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把这条路堵得更死:自媒体、测评机构都被算作“经营者”,只要言论实质损害商誉就可能构成商业诋毁,处罚上限提到了500万。
国家网信办和市场监管总局今年6月也出了新规:涉及产品性能测试,得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按标准来;没测只凭主观感受评价,必须标明“仅供参考”。
说白了,你说“检出床虱”得有证据,说“我觉得不干净”得贴主观标签。两样都没有还到处发,那叫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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