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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文学院“红韵”党建品牌LOGO设计有奖征集大赛的通知

  • 更新时间 2026-11-04 23:42:21
关于开展人文学院“红韵”党建品牌LOGO设计有奖征集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学院“一院一品”党建品牌建设工作,擦亮人文学院“红韵”党建特色品牌,进一步具象化品牌文化内涵,建立规范统一的品牌视觉识别形象,以艺术创意赋能党建育人,推动“党建引领+人文赋能”走深走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师生开展“红韵”党建品牌LOGO设计有奖征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品牌背景及释义

“红韵”是人文学院重点打造的“一院一品”党建特色品牌,紧紧围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核心。学院立足双语语言学科优势,以语言为桥梁,讲好红色故事、传播中华优秀文化,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深度融合。品牌构建1+3+5+N党建工作体系:以党建引领为核心,锚定“铸魂、润心、育人”三大任务,实施“红韵领航”“红韵护航”“红韵启智”“红韵润心”“红韵先锋”五大工程,淬炼有温度、有深度、有广度的人文党建品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兼具双语语言能力、深厚人文素养与社会担当的新时代人才。

“红”:代表红色基因、红色信仰,凸显党建引领的政治底色,赓续革命精神血脉。

“韵”:代表人文气韵、文化底蕴,彰显中文国际教育、应用英语专业双语传播特色,寓意红色文化润物无声、教化育人,以语言为纽带传递中国声音。

本次LOGO创作应当紧扣“红色引领、人文赋能、语通中外”核心理念,兼顾政治性、人文性、国际性、艺术性与实用性,适配党建阵地布置、主题活动物料、文创产品、新媒体宣传、对外实践服务、双语文化传播等多场景使用。可参考品牌原有构思元素:圆环、书本、笔墨、飘带红旗;也可结合双语、语言符号、沟通桥梁等专业元素开展创新创作。

二

参赛对象

人文学院全体师生。可个人独立参赛,也可组建2—3人师生团队参赛。

三

赛程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2.评审阶段:2026年11月16日—11月22日,完成初审、综合评审。

3.结果公示:2026年11月下旬,公示获奖名单及优秀作品。

4.成果应用:一等奖作品经学院党委审定后,正式作为人文学院“红韵”党建品牌官方LOGO投入使用。

四

品牌背景及释参赛作品要求

1.主题立意正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贴合高校党建“双创”工作要求,紧扣“红韵”党建品牌定位,体现红色文化传承,凸显中文国际教育、应用英语双语传播专业特色,弘扬主旋律,杜绝歧义、低俗元素。

2.原创性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未商用的作品,不得抄袭、改编他人已有标识图案,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一经查实存在侵权,直接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

3.视觉实用规范。构图简洁凝练,识别度高,色彩庄重协调,便于放大缩小、印刷喷绘、雕刻制作,适配展板、PPT、公众号推文、双语宣传物料、文创、横幅等线上线下各类载体。

4.创作方向参考:可融合红色圆环、书籍、笔墨、红旗飘带、星火、语言桥梁、中外文化交融等符号,充分体现铸魂、润心、育人的品牌任务,彰显双语讲好红色故事的专业使命。

五

投稿提交规范

1.提交高清电子设计稿,JPG或PNG格式,分辨率≥300dpi,无水印、无多余边框装饰。

2.随作品同步提交150—300字设计说明Word文档,写明创作思路、图形元素含义、色彩释义、与“红韵”党建品牌以及学院双语专业的契合点。

3.全部材料打包为压缩包,邮件主题与压缩包统一命名格式:红韵LOGO征集+姓名/团队+部门/班级+联系电话。

4.投稿邮箱:64669850@qq.com。

提示:所有参赛作品学院不予退稿,请参赛者自行留存原始设计底稿。

六

评审规则

由学院党委牵头组建评审小组,成员包含党委班子、各党支部代表、专业教师代表,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从品牌契合度、政治立意、专业特色呈现、原创创新性、视觉表现力、落地实用性、设计说明完整性七个维度综合打分,择优确定各奖项。

七

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品+荣誉证书,作品经党委审定后确定为“红韵”党建品牌官方LOGO。

2.二等奖(2名):奖品+荣誉证书。

3.三等奖(3名):奖品+荣誉证书。

4.优秀奖(若干):荣誉证书。

学生参赛获奖可按规定纳入综合素质测评;教师获奖作为党建文化建设评优评先参考。优秀作品将在学院公众号、宣传栏、党建阵地进行集中展示,部分优秀创意将运用于双语红色文化宣传物料。

八

版权说明

1.参赛作品提交后,作者授予人文学院非商业性无偿使用权,可用于党建宣传、品牌展示、活动推广、双语文化传播,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2.获评官方LOGO的一等奖作品,完整知识产权、使用权归中共南昌职业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所有;学院拥有对该作品优化调整、修改完善、多场景推广使用的全部权利,作者不得将该作品另行转让、商用。

3.若参赛作品发生著作权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关于开展人文学院“红韵”党建品牌LOGO设计有奖征集大赛的通知.docx

文 | 中共南昌职业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编辑 |  新媒体中心  苏莹

初审 |  吴思颖

复审 | 王志强   严浩文

终审 |  宁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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