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行业里关于PB与OEM运营讨论进入热潮,行业关于这两种品牌运营模式孰优孰略讨论进入深水区。

PB与OEM两种模式释义
实际上,PB与OEM存在着很多本质上区别,其品牌发端,运营模式,商业影响也完全不同,对产业影响也天差地别。
消费品市场,PB是英文Private Brand缩写,也是一种简称,字面意思是“自有品牌”,目前主要指向“零售终端/自有品牌”,包括酒水在内各类消费品品牌均有PB这样业务单元,西方很多零售终端自有品牌占有率达到80-90%。中国零售端PB模式正处于方兴未艾,占有率不断提升,但与西方国家相比较仍然有较大差距。
OEM则是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缩写,简称OEM。中文叫“原始设备制造商”,俗称“代工或贴牌生产”,指品牌方委托其他厂家按设计要求生产产品并贴上自己商标的商业合作模式。


PB与OEM的内在区别
表面上看,PB&OEM非常类似,但实际上却存在着天壤之别。
首先,商标/品牌结构/架构存在天壤之别。“PB商标”基本上选择与零售品牌一致化商标,如,沃尔玛/家乐福/易初莲花/山姆/胖东来等拥有很多以零售商标一致的消费品品牌,构成自有品牌主体。也有很多PB选择母子品牌,并通过零售商标与子商标之间结合,形成独特零售端自有品牌模式。如,胖东来·自由爱系列,山姆+商标系列等。还有一些PB选择“产区化”/“品类化”共有商标。如,酒仙超级店主推的所谓川派浓香1号/黔派酱香1号等,通过产区+品类+品质表达方式,营造PB高性价比。

OEM对于商标暨商标体系要求则更高,必须在完全知识产权下实现品牌化,否则,这种模式运营基本上成本无根之水,无本之末。如,早期的“金六福”,后期的“魁五首”等基本上都有独立的商标/品牌体系,并构建起完整/独立的商标/品牌架构。
PB对商标/品牌“弱要求”,商标/品牌架构并不复杂,并表现出内敛的商标/品牌特点;OEM则对商标/品牌“强要求”,并展现出跟酿造企业一样系统化/复杂性,OEM商标/品牌知识产权要求非常高。
其次,市场运营主体存在较大差别。PB市场运营主体为“零售商/平台商”,包括开放式/量贩式零售,也包括封闭式/会员制零售,还包括互联网电商平台等。“OEM运营主体”是商贸企业为主,包括一部分业务资本,主要是以轻资产模式构建完整/独立的商业体系。
实际上,这两种市场主体发展战略与商业模式差别很大。其中,PB模式下,零售商/平台商以“供应链”与“流量化”模式为主,更加强调“低成本战略”。而“会员化零售PB模式”则通过赋能型手段提升市场竞争力。OEM模式下,经销商(商贸)/资本化型更加强调“差异化战略”,希望通过市场/消费细分,创造完整商业价值。总体来看,PB模式突出特点在“封闭式”,溢出效应并不明显;OEM则更加突出“开放性”,对消费市场影响更加强大,更加系统,也更加长远。

第三,PB&OEM模式谁更加具备长久未来。目前,行业普遍认为,PB模式更加具备成长性,OEM模式受周期性结构化影响,其成长性受到很大程度制约,特别是酒类/白酒市场,受消费不振与结构调整影响,红海竞争导致OEM已经很难有太大发展空间。
我们认为,PB模式受零售端/平台商发展水平影响较大,零售/平台扩张阶段,PB成长性可能更快。OEM受商贸/资本影响较大,商贸企业专业化/系统化能力强,则该模式仍然有较大发展空间。作为更加全面更加深度一种商业模式,OEM始终存在巨大成长空间,只是需要商贸企业/业外资本在操作模式上与现代商业相匹配,更加适应现代商业基础上SKU创新。
基于此,传才战略智库/传才咨询/首席酒评联合推出专题“PB&OEM”暨“PB&OEM&ODM”等专业课题,希望通过深度探讨,寻找零售商/平台商/传统酒商市场突围路径,为现代/传统酒商开辟一条崭新的振兴之路,敬请期待。(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往期回顾BREAK AWAY
酒食品牌榜 BRAND LI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