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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翻车,不只是汽车圈的“专利”

  • 更新时间 2026-10-12 07:20:14
测评翻车,不只是汽车圈的“专利”

——法治公开课·制度公信力系列之四

声明:本文所引案例均来自公开司法判决、行政机关通报及权威媒体报道,只作制度分析之用,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

笔者按:前三篇,我们从汽车测评聊到中立制度。有读者说,汽车测评水太深,我以后不看车评就行了。但问题是,测评翻车,从来不只是汽车圈的“专利”。家电、数码、环保检测、珠宝鉴定……每一个你信任的“第三方”背后,都可能藏着一堵没有砌牢的制度墙。这一篇,我们跳出汽车,看看其他领域的测评翻车故事。

一、先把尺子摆出来

在盘点案例之前,先回顾前几篇的核心结论。一个测评主体要真正中立,需要四块砖:

  1. 人员有资质:测评人员持证上岗,能力可考核;

  2. 利益有隔离:与测评对象没有利益关系,有则披露回避;

  3. 钱有来源:谁付钱,决定立场。让被测评方付钱,就别谈中立;

  4. 行为有监督:投诉有人接,复核有人做,结果有人看。

下面每一桩翻车案例,都能对应到其中至少一块砖的缺失。

二、家电测评直播间:摄像头拍不到的地方,才是真相

案例一:扫地机器人测评,机器是“换”出来的

2026年7月,央视《财经调查》曝光了一条家电测评直播的造假链条。

记者以应聘者身份进入湖南森芒贸易有限公司,这家公司长期专职从事家电产品的网络对比测评与网络直播带货。在一场以扫地机器人为核心的直播中,记者在镜头拍摄不到的区域内,看到一名助理正在给本场主推设备的备用机底座喷水——这台干净的备用机,稍后会替换掉台上刚刚完成整套测评的“脏”机器,让这个品牌的机器,“测试”出的“自清洁”效果更好。

在镜头拍摄覆盖不到的区域,刚刚完成真实测评的真机,滚刷缠绕大量毛发、机身布满污渍,真实测试状态与直播画面呈现出巨大反差。

该公司运营的另一个“老浏洗地机直播间”,工作人员最常用的干预方式,是暗中关停设备,人为制造清洁失败的测试结果。在最终机型对决的关键测评环节,工作人员还会向两条测试赛道分别泼洒清水与酱油,人为制造污渍浓度差距,刻意拉开两台机器的清洁效果差距,完成预设的测评剧本。

而在吹风机测评中,无锡未来好家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故意掰歪竞品的负离子发生器探针,致使离子释放功能失效,或堵住进风口减小风压,从而制造出主推产品性能远超竞品的假象。

制度对照:这个案例里,四块砖全线崩塌。测评人员没有任何资质考核;测评结果“内定”,毫无中立性可言;直播间的收入直接来自带货,利益冲突赤裸裸地存在;没有任何独立复核机制。最关键的是,整个测评过程是一场“表演”——摄像头拍到哪里,观众就只能看到哪里。而摄像头拍不到的地方,才是真相。

三、数码圈:参数游戏与“特供机测评”

案例二:“爱整活的豆芽”——把玻纤说成塑料,道歉了事

2025年6月,科技类自媒体账号“爱整活的豆芽”(隶属于iMobile手机之家)发布了一则小米K80至尊版拆解视频。视频中,该账号错误地将手机后盖的“玻纤材质”描述为“塑料材质”,并使用了“外观平庸”“成本所限”“公模的味道”等大量不实评价,造成大众对该机型产生了严重误解。

随后,该账号发布公开致歉声明,承认“因自身业务能力不足”导致不实表述,已主动下架相关内容。

制度对照:这个案例的关键词是“业务能力不足”。把一个材质说成另一个材质,这不是观点分歧,这是事实错误。如果一个测评人员有基本的材料学知识,或者有一个内部审核流程来核实技术参数,这个错误根本不会发生。制度缺的不是“审查”,而是“基本门槛”。

案例三:数码博主汪某——没摸过手机就“开喷”,被判赔8.6万

2025年8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数码博主发布虚假测评被判侵权的案件。博主汪某在未对产品进行实际测评或体验、未经合理查证的情况下,发表恶意贬损评论。法院认定其“言论明显超过合理评价原则,系以贬损他人为目的进行的恶意评论”,判决赔偿8.6万元。

制度对照:测评测评,“测”是前提,“评”是结论。一个连产品都没摸过的人,凭什么做出“专业评价”?这不是测评,这是编故事。如果有制度要求“测评报告必须附测试记录、测试条件、原始数据”,汪某的“测评”在第一关就会被拦下。

案例四:DXOMARK——从“权威”到“谁还在看”

DXOMARK曾经是手机影像领域的“权威榜单”。2016年,华为率先将P9送去DXOMARK评测,通过其成绩彰显影像实力。2019年,小米也加入送测行列。

但随后,OPPO前高管沈义人公开爆料:DXOMARK可以“拿指导费”帮忙调校,比如A厂商测试150分,B厂商只拿到145分,B厂想超越A厂可以“付费”让DXOMARK帮忙指导拿高分,每次指导费数万到十数万欧元不等。还有爆料指出,厂商“送测”版本和消费者版本不同,可能存在特殊定制版本拿到好成绩的情况。

2022年,小米12S Ultra与徕卡联名后,雷军公开表态不再与DXOMARK合作。此后,很少有厂商主动送测DXOMARK。

制度对照:DXOMARK的问题不是“收费”——收费本身不违法。问题在于收了谁的钱。如果DXOMARK的收入来自消费者订阅,它就有动机做出独立判断。但如果它的收入来自厂商的“指导费”,它的立场就天然偏向付费方。这不是道德问题,是商业模式问题。 当你靠被测评方付钱生存时,你的“中立”就是一句空话。

四、专业检测机构:有资质的,也会造假

前面说的都是“自媒体”和“测评平台”。你可能会想:那找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不就行了?

问题是,有资质,不等于有诚信。

案例五:北京中瑞环泰——采样10分钟,记录写40分钟

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工作组在检查某印刷公司的自行监测报告时发现,由北京中瑞环泰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中,原始采样小票显示非甲烷总烃的采样时长为40分钟,但调阅监控视频发现,现场实际采样时长仅10分钟。第三方检测公司的现场采样人员在实际采样时长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况下,为通过质控审核,编造了采样时间。

最终,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3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制度对照:这家公司有CMA资质,有质量管理体系,有持证人员。但制度写了,执行呢?采样人员为了“通过质控审核”而编造数据,说明质控审核本身就是一个可以被“应付”的流程。如果质控审核不是靠小票记录,而是靠现场监控视频与数据自动比对,这个造假根本不可能发生。

案例六:珠宝检测——3100份假证书,签字人不知情

2024年3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监管局对中首检(深圳)珠宝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通过未经实际检测、未经授权签字人审核但使用授权签字人名义签发等方式,出具虚假贵金属制品鉴定证书3100份。

制度对照:3100份假证书,说明这不是个别员工的“失误”,而是一个有组织的造假流程。“授权签字人”制度本应是最后一道防线,但当签字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签字时,这道防线就形同虚设。制度不能只设计流程,还得确保流程被执行。

案例七:机动车检测站——替检、OBD作弊,数千辆车“合格”出厂

遵义市顺畅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2023年10月至12月期间,对241辆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通过车辆替检等方式弄虚作假,最终被撤销检验资格。临猗县大运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至7月期间,对3717辆机动车进行排放检测时,通过“OBD作弊”等方式弄虚作假,被取消检验资格。

制度对照:这些是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但资质不等于诚信,制度不等于执行。当造假比守法更赚钱、被抓的概率又足够低时,制度就成了一纸空文。

五、反面例证告诉我们什么?

把这七个案例放在一起,制度缺失的图谱比汽车圈更加清晰:

第一,资质不是万能药。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也会造假——采样10分钟写成40分钟、3100份假证书、替检、OBD作弊。资质解决的是“能力”问题,但“立场”问题,资质管不了。

第二,商业模式决定立场。 家电测评直播间的收入来自带货,DXOMARK的收入来自厂商“指导费”,测评结果自然向付费方倾斜。当一个人靠被测评方付钱生存时,他的“中立”就是一句空话。

第三,制度写了,不等于执行了。 采样记录要如实填写——写了。授权签字人须审核后签发——写了。检验检测不得弄虚作假——写了。但写了之后呢?谁查?查出来怎么罚?罚了之后呢?这三个问题答不上来,制度就只是一面挂在墙上的锦旗。

第四,处罚力度与危害程度严重不匹配。 北京中瑞环泰造假,罚款3万元。芜湖市子量检验有限公司出具37份虚假报告,罚款4万元、取消检验资格——这已经是“严厉”的了。当一个检测机构造假3100份证书只需要道歉和下架时,制度的威慑力就形同虚设。

六、法治公开课笔记:中立制度,是一个系统性工程

回到这个系列的核心命题。

诺贝尔奖为什么很少被质疑“被收买”?因为它有四块制度砖:机构独立、集体决策、长期保密、回避自荐。德国商品测试基金会为什么被信任?因为它匿名购买、不接受广告、取消政府补贴、章程禁止登广告。

而那些翻车的测评自媒体、检测机构,四块砖总有一块是缺的。

它们靠的是“我个人信誉”来担保中立,或者靠“我有资质”来担保公正。但个人信誉是最不可靠的担保——今天是个“良心博主”,明天流量压力大了,明天商业合作到位了,立场就变了。资质也是最不充分的担保——今天有CMA证书,明天为了通过质控审核编造数据,证书还在,诚信没了。

制度的意义,恰恰在于它不依赖任何人的“良心”,也不依赖任何一张“证书”。

法治公开课的三句话,送给每一个做测评的人,也送给每一个看测评的人:

  1. 中立不是一种态度,是一种制度安排。 靠发誓保证中立的人,不值得信。靠资质保证公正的机构,也不一定值得信。

  2. 信任不能靠人品,要靠结构。 一个有利益冲突的人说自己公正,和没有利益冲突的人说自己公正,可信度完全不同。一个人收着厂商的钱做“独立测评”,和一个靠消费者订阅生存的人做测评,可信度也完全不同。

  3. 制度的每一块砖,都要砌到底。 写了“禁止”不够,还得有“谁查”;有了“谁查”不够,还得有“怎么罚”;有了“怎么罚”不够,还得让公众看得见。

不是靠人变好,是靠制度让人“没必要”变坏。

法治公开课·转发即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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