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凭个人主观感受测评商品是不是商业诋毁
网红测评商品,加一句“纯属个人感受”也未必能免责。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把商业诋毁的门槛拉低了。只要靠踩别人赚流量,就算不卖同类产品也算侵权。
网红不是普通消费者:法院看的是你有没有持续获利。哪怕自称只做科普,只要带货链条里有你,就得担责。粉丝越多,平台对你的审核要求就越高。
“纯个人体验”挡不住追责:博主发视频质疑汽车智驾,被判赔10万封号。理由就是:大V说的话自带影响力,不能全推给“主观感受”。
法院怎么判?主要看这四点:
有没有证据:说不好用可以,但别瞎编。
是感受还是事实:说“我不喜欢”没事;但断言“原料有毒”,必须拿数据。
有没有骂人:用“垃圾、骗子”这类词,照样违法。
图啥:为了抢流量、接推广去抹黑,很容易被定罪。
一句话:主观感受能包容,造谣拉踩必翻车。
原文主播、网红凭个人主观感受测评商品,是不是商业诋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