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渔业:推动中国特色渔业互保实现新跨越

渔业:推动中国特色渔业互保实现新跨越

  • 更新时间 2025-03-31 00:18:27

今年是中国渔业(船东)互保协会成立15周年。作为我国第一家全国性农业互助保险组织,15年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在农业部及有关司局的支持、帮助和民政部、保监会的指导下,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下,经过广大渔业互保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开拓创新、大胆实践、扎实工作,渔业互助保险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渔业保险之路。据统计,截至2025年底,全行业累计承保渔民300万人(次),承保渔船200万艘(次),支付渔民经济补偿金近7亿元。渔业互助保险的开展,对保障渔区社会稳定、提高渔业防灾抗灾能力、帮助渔民灾后及时恢复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1994年7月成立至今,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坚持“献身渔业,服务渔民”的理念,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支农惠农政策,按照“农业部主导、协会运作、渔民互助、财政补贴、行业支撑、全国一盘棋”的运作模式,在和谐渔业、现代渔业、平安渔业建设中做出了应有的成绩,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成为农业保险业界最具活力的领跑者,谱写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的和美乐章。

新阶段、新起点、新高度。在中国渔业互保协会15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将按照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保险合作”的政策要求,紧密依靠渔业行业这支专业化队伍,积极推进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开展,拓宽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险种、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打造一支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和影响力的专业化渔业保险队伍。

开拓奋进 成绩卓著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秉承与时俱进、求同存异、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走过了15年的历程,取得了渔业领域令人瞩目的成就。

一、社会地位显著提高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秉承“献身渔业、服务渔民”的宗旨,立足于服务广大渔民船东和渔业工作者。15年来,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已成为现代渔业安全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已发展成为我国农业互助合作保险业领域的一个成功范例与诚信品牌。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和服务范围的迅速扩大,充满生机的渔业互助保险事业将进一步做大做强。

二、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15年来,渔业互助保险一年一个台阶,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入会渔民由1995年的8.7万人,发展到2025年的71万余人;入会渔船由1995年的2130艘,发展到2025年的5.5万艘,保险覆盖率从沿海到内陆都有大幅度提升。尤其是近两年,借助中央1000万元财政保费补贴试点的东风,带动了地方财政的积极政策,形成了互助保险惠渔抗灾的强大优势,渔业互保业务规模也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从1995年的1800万元起步,2025年突破1亿元,2025年突破3亿元,至2025年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实施后突破5亿元,仅一年就完成了相当于过去9年的互保业绩,显示了中央财政补贴政策对互保事业快速发展的巨大推动潜力。

三、理论研究不断深入

加强政策理论研究是渔业互助保险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根本原因。尤其是近几年,中国渔业互保协会陆续编写出版了《中国渔船安全分析报告》两册、《中国渔业保险制度论纲》、《农业保险论文集》、《渔业保险和渔船安全论文集》等书,将农业保险与渔业互助保险和渔船安全理论作深入梳理,形成了系统的理论,以“农业保险,渔业先行”的超前意识服务现代化渔业生产。另外,协会以专项课题形式,先后完成了《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与自然事故的区分标准研究》、《渔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渔业保险问题研究》等报告,《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中长期发展规划》、《渔业互助保险组织制度研究》等课题也在讨论完善中。

四、推动了现代渔业风险管理的启蒙教育

渔业互助保险是我国渔业从传统型向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对支持我国渔业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对于在高风险中求生存的渔民来说,参加互助保险后一旦遭受损失,得到的保险保障是实实在在的。目前,我国渔业保险的覆盖面还不广、参保率仍较低。对独立面对市场及天灾风险、从事捕捞和养殖生产的广大渔民来说,持续的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和事故、灾害后的补偿事例,是最切实的现代渔业风险管理的启蒙教育。

五、促进了渔业安全生产和渔业风险管理

近两年,国家注重“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被提到极高的位置。渔业作为高危行业,船舶安全管理始终得到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互保展业以来,渔业互助保险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之间的依存关系已形成共识,两者之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由于互助保险是由熟悉渔港监督和渔船船检的专业人员代办,对渔业船舶进行安全监管的同时就是对互助保险风险进行管理、互助保险承保理赔的过程就是对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过程。

六、培养了一批渔业保险的专门人才

渔业保险的发展过程就是对互助保险队伍和人才的建设过程。渔业互助保险15年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跨行业专门人才,他们既精通渔业专业,又懂得保险知识。15年的探索、实践和总结,互助保险开发出了包括渔民、渔船互保在内的6大类20小类适宜渔业的互保险种,根据地区差异实行了差别费率,制定了统一的承保流程和互保单据;根据所积累的不同地区的损失经验,建立了规范的理赔操作程序,有效地防止了道德风险,保证了渔业互助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注重实践 完善体制

一、依托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健全服务网络

早在1983年和1991年,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曾经两次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合发文,明确全国的渔船保险业务由渔政渔港机构代理。正是基于渔业执法机构十多年保险代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培养了一支熟悉渔民、渔船参保和精通理赔业务程序的专业队伍,农业部才在1994年7月发起成立了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

协会成立后,延续了渔业执法机构服务渔船保险的有效模式,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体制,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以渔港监督为主体的近300家渔业互保工作服务体系。

二、结合证件管理职能,降低互保业务成本

借助渔业行政管理机关在渔港的地理优势和职能优势,在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机构设立互保业务代办处,利用渔船进出港签证、职务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审证换证,渔船检验等时机,对渔民进行参加保险的宣传教育,并能现场开具保单,既有效地促进了渔民船东入保,又有效地降低了承保业务成本。

三、配合处理海损事故,迅速理赔服务增效

对事故船进行勘验和鉴定是船检机构的职能;对海损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是港监督机构的职能,渔监、船检人员兼职渔船互保工作,使互保事故理赔定损工作事半功倍,避免了重复劳动。由于海事处理在先、保险理赔在后,使事故处理过程简洁、责任明确、资料完整,保证了互保理赔工作相对的公正、快速和准确。

四、主动承担承保风险,积极服务中小渔船

保大渔船,不保小渔船;保远洋的渔船,不保近岸渔船;保钢渔船,不保木质渔船;保新渔船,不保老渔船,是商业保险公司在保险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是基于风险控制的角度做出的选择。协会面对中小渔船在市场投保无门的现实,积极开发险种,主动承担对中小渔船的投保业务。尽管承保风险和理赔难度大,1998时赔付率曾达76%,但协会还是没有因赔付率高而放弃承保,因为渔民的需求就是协会的服务目标。

五、大胆拓展服务领域,保障功能日益加强

15年来,协会陆续开展了渔民平安险、雇主责任险、南沙涉外险、水产养殖险、码头财产险、港澳流动渔船渔民险、港澳渔船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渔业执法人员综合保障计划,涉韩渔船担保服务计划、小额信贷会员服务计划、防灾减灾“平安渔业”支持计划等互保险种。随着服务领域的拓宽,互保协会的实力和影响力也在不断地增强、专业水平不断地提高,品牌效应已经在国内外相关行业中有所展现。协会服务渔业经济发展和稳定渔区社会的保障功能日益彰显。

六、运用保险理论课题,合作共保规避风险

开展互助保险理论的深入研究和运用创新理论推动互保展业,是协会上下形成的广泛共识。协会成立以来,组织了多个课题,聘请有关行业管理单位成员和专家共同开展渔业政策性保险、水产养殖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方面的研究,为各项工作的实施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以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指导开展业务,与各省协会采用共保形式合理规避风险,对开拓我国现代农业保险领域具有“理论先行”的示范作用。

七、 积极贯彻中央政策,推动协会体制创新

协会根据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先试点,后推广”的精神和渔业互保各省的发展实际,大胆进行体制创新,指导、推动渔业互保开展较好的省浙江、山东、江苏成立省级渔业互保协会,形成中央协会、省级协会和市县办事处三级组织的业务模式,以共保的形式合作,分散风险,使全国的互保业务有了较大发展。

八、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规范管理。

随着业务的壮大,社团的规范发展就显得十分重要。协会除完善建立各种管理流程和工作制度之外,着重修改了《章程》,通过《章程》的规定,明确渔业互保业务全国一盘棋、统一规划、统筹组织、分级管理、共同发展的目标。

均衡发展 开创未来

一、坚持以中央农业政策性保险方针为指导,不断推进体制和理论创新

党和国家从1986年以来逐渐明确要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方针政策,尤其是以2025年修订的《农业法》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更为明确。之后中共中央连续6个1号文件都坚定地指出要“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尤其是2025年1号文件提出“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这些政策是协会始终如一坚持的基本方针和工作方向。协会以此为指导,不断地推进体制和理论创新,使渔业互助保险焕发了巨大的生命力。

二、坚持以平安渔业、和谐渔业、现代渔业建设为核心,积极推进渔业产业政策

建设平安渔业、和谐渔业、现代渔业是渔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渔业发展离不开风险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协会充分认识渔业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特点,把渔业互助保险看作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产业政策来认识和推动,坚持从科学发展的高度认识防渔业风险、保渔业安全的重要性,宣传渔业风险管控理念,渔业保险已被列入“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当中,并作为产业政策得到落实。

三、坚持全国一盘棋的原则,促强扶弱共同发展

渔业面临着不可抗拒的自然风险和愈来愈突出的人为风险,我国自然风险发生的规模往往较大,损失严重,单独一个省受大灾的概率较高。渔业互助保险集全系统之力联合共保,可以有效化解一个地区的经营风险,避免其出现大的偿付危机。用《章程》来规范组织的结构和行为,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的联动机制,对入保率较低的省份给予指导和扶持,最终在“全国一盘棋”的原则下,形成平衡发展共同参与的渔业互助保险的新模式。

四、坚持“不争论、求发展”的原则,用发展来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发展是硬道理,协会抓住一切有利发展的机会,尤其是利用政策性农(渔)业保险试点的有利时机加快发展渔业互助保险。尽管协会在法律地位、体制、机制上还存在许多制约因素;存在地方政府认识不足、地方财务的不规范等问题,但协会坚持用发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使协会业务规模迅速增长,为渔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也得到了社会更广泛的支持和理解。

五、坚持服务渔民的宗旨,树立协会的良好品牌

协会始终把“献身渔业、服务渔民”宗旨放在首位。在向中小渔船提供保险服务、快速合理准确理赔的基础上,努力开展渔业安全的防灾减灾行动,积极参与起网机的安全装置改进计划,编撰出版了《中国渔船安全分析报告》,组织渔船安全论坛,用专业技术力量为渔民解难、替政府分忧,推动了我国建立稳定的渔业安全生产秩序。按照“积累经验、专业服务、总结案例,再造流程”的方针,全力打造协会的良好品牌。在国内国外同行中树立威信和荣誉,促进更多的国内外交流和合作,为协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和行业环境。

六、学习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民主决策制度的建立

建设管理好互保协会,必须建立健全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管理机制。协会从社团性质和有金融性质的组织实际出发,采用现代企业管理的模式,增强决策的民主化、监管的独立性和管理的专业化,不断提高协会决策水平和执行能力,逐步形成了理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秘书处执行的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格局。由于职责明确、分工清楚、合作和谐,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将在舒畅、良好的环境中开创更为美好的明天。



更多渔业行业研究分析,详见《渔业行业报告汇总》。这里汇聚海量专业资料,深度剖析各行业发展态势与趋势,为您的决策提供坚实依据。

更多详细的行业数据尽在【数据库】,涵盖了宏观数据、产量数据、进出口数据、价格数据及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等各类型数据内容。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