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制药工业网】8月18日,国家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307种药品,以国家信誉为老百姓举荐药物。前日,深圳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透露,307种基本药物将首先在特区内的所有社康中心推行。
事实上,“病有所医”本该是公众的基本权利。从这个角度来看,公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有效的保障,基本医疗药物能够确保价廉物美的供给,的确应该是国家对民众的基本义务。
不过,假如认为基本药物制度有了“国家”头衔的一路护佑必将实施得顺风顺水,恐怕有些过早乐观。事实上,类似由国家出面规定的基本药品保障制度,并非没有先例。然而,一旦药品被列入国家限价的基本药物名录,眼看就要惠及公众了,这类药品却呈现日渐稀缺态势,乃至完全销声匿迹。限价的基本药品被制药厂家套上一件新马甲,便不受限价制约,继续高价高利行销,更是尽人皆知的公开秘密。从这个角度来看,假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没有更多高招,假如纠缠于基本药品之上的利益依旧不被厘清,国家信誉恐怕也未必就那么好使。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固然是以国家信誉在对公民做出承诺,但是基本药物制度的真正落实与惠民,显然还需要更多的利益破除和机制保证,但愿国家信誉出马能够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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