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更新时间 2025-09-13 14:59:43
采购项目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
行政区域鲅鱼圈区公告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6: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20日
每日上午:16: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与海华路交汇处号房回迁楼C区17号门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均伟
项目联系电话0417-6259699
采购单位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中段3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7-687222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方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工业园32-绿色时代白云小区-2#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7-6259699
附件:
附件1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二次)-上传版.doc
公告信息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方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9-12

项目概况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4-00582

项目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2025年医学检验及病理外送委托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能够保证的前提下,且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满意,可续签一年,合同期最多不超过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按现行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包括:医学检验科、病理科,符合项目检验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2日16时30分至2025年09月2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与海华路交汇处号房回迁楼C区17号门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优化营商环境,现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首页-办事指南”中“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单独密封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的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 (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①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②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③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

地址: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中段39-2号

联系方式:0417-6872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方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工业园32-绿色时代白云小区-2#门市

联系方式:0417-6259699

邮箱地址:liaoningfangwei@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闽江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方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03880709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均伟

电话:0417-6259699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