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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闪电河乡2025年沽源县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街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更新时间 2025-09-11 19:49:21
采购项目名称沽源县闪电河乡2025年沽源县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街道路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沽源县闪电河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沽源县公告时间2025年09月10日 17: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7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预算金额¥118.96859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小玲
项目联系电话0313-5867367
采购单位沽源县闪电河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沽源县闪电河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3-5987444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融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南路107号众志大厦6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5867367
项目概况
沽源县闪电河乡2025年沽源县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街道路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RH-2025-018

项目名称:沽源县闪电河乡2025年沽源县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街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9685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9685.96

采购需求:闪电河村建设便道砖1599.1平米、巷道2129.1平米;大西营村建设巷道7842.72平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沽源县闪电河乡2025年沽源县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街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收费金额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金额为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1.0%,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0.7%,累加计费。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项目。 (7)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 (8)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9)质疑渠道:河北融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崔小玲,联系电话:0313-5867367;沽源县闪电河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武剑 ,联系电话:0313-5792006;投诉渠道:沽源县财政局采购办,通讯地址: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路393号,电话:0313-5828015。 (10)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1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沽源县闪电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沽源县闪电河乡

联系方式:0313-5987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融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南路107号众志大厦608室

联系方式:0313-5867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小玲

电 话:0313-5867367

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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