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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西市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更新时间 2025-09-10 22:29:24
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西市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营口市西市区财政局本级
行政区域西市区公告时间2025年09月10日 09: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13: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供应商自行解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7-2919998
采购单位营口市西市区财政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镜湖西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7-329376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7-2919998
附件:
附件1定稿-营口市西市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营口市西市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9-10

项目概况

营口市西市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3-00228

项目名称:营口市西市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4762.82

采购需求:查看

兰旗村“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共涉及2条排水沟治理工程,村内规划在各街道以及公共区域设置垃圾桶,更新路灯覆盖村里的主要道路和公共区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以上资格要求条件全部为有效期内,如因延续或变更等原因无法提供,需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0日13时00分至2025年09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供应商自行解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营口市西市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本项目无需制作、递交电子备份文件。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西市区财政局本级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镜湖西路68号

联系方式:0417-3293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

联系方式:0417-2919998

邮箱地址:2363794757@qq.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80039000180101146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17-291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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