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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 睦南道11号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XHZX-ZB-2025-145)竞争性磋商公告

  • 更新时间 2025-09-09 14:45:20
采购项目名称睦南道11号修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8: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第一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第一会议室
预算金额¥28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超、马瑛、潘竞龙
项目联系电话022-28377930
采购单位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83608877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837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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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 睦南道11号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XHZX-ZB-2025-14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睦南道11号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ZB-2025-145

项目名称:睦南道11号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7.0万元

最高限价:286.863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87 286.8632 房屋修缮 睦南道11号修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交2025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①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②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需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磋商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无在施工程及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1名,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无在施工程加以承诺;(4)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可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缴纳)。(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8日到 2025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方式:供应商现场获取文件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也可以将上述资料、授权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xinhe_gkzb1@163.com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文件,联系电话:022-28377930。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第一会议室

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 睦南道11号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XHZX-ZB-2025-145)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5.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0号

联系方式:022-83608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联系方式:022-28377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超、马瑛、潘竞龙

电 话:022-2837793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睦南道11号修缮项目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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