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中有这样一段故事,说的是孙权为报父仇,攻江夏,杀黄祖,并生擒黄祖部将苏飞。孙权要砍苏飞的头,东吴大将甘宁因感苏飞旧日知遇之恩,愿辞官替苏飞赎罪。孙权又担心苏飞会逃跑。甘宁承诺,如苏飞逃跑,自己甘愿献上首级。苏飞遂被赦免。
甘宁所为类似于债券市场上的增信措施,他的承诺改变了孙权对于苏飞未来行为不确定性也就是风险的判断,提高了苏飞对孙权的忠实程度,实质上是一种信用担保。
据宇博智业市场研究中心了解,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我国债券发行主体已由原来具备政府信用或准政府信用的中央政府、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大型央企扩展到地方政府、一般企业乃至中小企业。这些发债人的信用级别自然比不了上述三类主体,为了保证债券顺利发行,降低发行成本,增强债券在二级市场上的流动性,增信就必不可少。
债券增信有多种形式,担保是其中之一,且在目前运用得较为普遍。其实,从国际市场看,还有其他行之有效的增信方式可以选择,如保险增信。
债券的保险增信是指保险公司为债券发行人提供信用担保,被保险人为债券发行人,权利人为债券投资人。当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出现,致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相应的本金和利息,进而使债券的信用等级得以提升。
保险增信对于相关利益方和债券市场都能够产生积极作用。
对于债券发行人而言,保险增信可以提高其信用等级。信用等级提高后,债券发行利率会相应降低,进而拉低整体发行成本。信用等级的提升还会降低债券兑付风险,提高投资的安全性,是对投资人利益的一种保护。
据宇博智业市场研究中心的2008-2009年中国债券市场研究年度报告显示,债券保险有助于债券市场的规模拓展和结构改善。借助债券保险,原本低等级的债券信用水平得到提升,发行成本相应降低,会激发债券发行人融资的积极性和投资人的参与热情,进而推动整个市场规模的扩充和流动性的增加,对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产生积极作用。

债券保险还会间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保险商作为商业机构,在开展业务时会首先保证自身利益的实现,对作为被保险人的债券发行人的财务状况以及过往的市场表现会做出审慎而客观的评价,成为维护市场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而监管部门通过对债券保险公司业务的了解,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应债券的情况,更加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
实际上,在我国债券市场上已有保险公司的身影。被市场广泛关注、在上交所发行的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其入池资产全部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用保证保险。当入池资产发生违约时,平安产险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对信托公司(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人)进行理赔。从理论上讲,这样的安排虽然并不完全切合资产证券化中关于保险增信的定义,但保险手段毕竟介入了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亦可认为是一种保险曲线增信方式。
有观点认为,资产证券化和市政债是今年债券市场的两大热点,这已为市场表现所证实。实际上,从战略层面看,融资方式的调整决定了资产证券化和市政债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成为债券市场的亮点。而随着市场建设的深化,资产证券化终将涉及不良贷款领域,而市政债的发债主体也会良莠不齐。在这样的背景下,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就变得更加重要。债券增信作为一种风险防范手段,其市场需求会逐渐体现出来。资料表明,美国的债券保险增信业务中,资产证券化和市政债占到了相当比例,就很说明问题。
债券市场发债主体多元化决定了债券信用水平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增信手段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新国九条”中即有“探索发展债券信用保险”以及“完善债券增信机制”的表述。作为一种在理论上成立、在实践中成熟,且得到政策支持的增信方式,债券保险增信理应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