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子摘了,烟还在抽
陈女士把华东一座高铁站告了,索赔两块钱。她真正要的是拆掉站台上的灭烟柱和烟灰缸。
她每天转车都要穿过那片烟雾。最荒诞的是,旁边立着“禁止吸烟”的牌子,底下却摆着烟灰缸,里面堆满了烟头。她的逻辑很直白:你既然贴了牌子,就得管;不能既贴又不管,还在旁边摆个烟灰缸。
开庭前,车站撤掉了“禁止吸烟”的牌子。这招太绝了——既然牌子没了,就没有法定禁烟要求,烟灰缸留着天经地义。她赢了逻辑,烟灰缸还在,烟还在抽,现在连“你承诺过”这个抓手都没了。
其实铁路也有难处。按现行规定,站台不算室内,他们确实没有处罚权。但没处罚权不等于没管理责任,巡查、劝阻这些事都能做。而且站台上有高压电,放任明火是个大隐患。
如果每座站台都要等有人自己查法条去起诉,才肯挪一挪烟灰缸,这个成本太高了。规则明确了,管理才有依据。陈女士把情绪翻译成了程序,对方回了一句:那我把话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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