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妥昔单抗诱导治疗包括标准剂量和低剂量方案。维持治疗可参考第6、12、18个月等节点,但并非所有患者均需定期输注。长期完全缓解者可考虑停止维持治疗;复发后也不一定需要重新完成诱导。具体方案应结合病情、复发风险及免疫安全性个体化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