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顺利备案,取决于几个法定条件是否达标。
1.主体必须是企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个人名义不能作为特许人招加盟,这是很多初创品牌容易踩的坑。
2.拥有可授权的经营资源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特许人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需提交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提醒:仅处于受理阶段、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一般不能作为已取得的经营资源。
3.满足"两店一年"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直营店通常指由特许人企业直接投资、直接经营的门店;加盟店、股东个人或个体户名下店铺,一般不能直接算作直营店。
4.有成熟经营模式和持续服务能力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特许人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