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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品牌文明】从城市产品化运营到城市文明化涵养的范式升级研究!(五)

  • 更新时间 2026-10-21 04:08:47

【城市品牌文明】

从城市产品化运营

到城市文明化涵养的范式升级研究!(五)

第五章 城市品牌文明建设的实施路径

5.1 提炼城市精神,确立文明使命

城市品牌文明建设的第一步,是系统挖掘城市历史文脉、地域基因、产业传统与市民品格,提炼具有共识性、独特性、传承性的城市精神。

城市精神的提炼不能由少数人闭门造词,而应通过市民讨论、专家论证、历史研究、文化访谈等方式形成共识。它既要体现历史根脉,也要回应时代发展;既要具有辨识度,也要具有可践行性。

5.2 明确差异化文明定位,避免千城一面

城市品牌文明定位应当从城市精神出发,而不是简单模仿其他城市的成功口号。每一座城市都有其独特历史路径与文明基因,差异化文明定位的关键,是找到这座城市最稳定、最具代表性、最能获得市民认同的文明特质。

定位一旦确立,应保持长期稳定性,同时允许在不同阶段进行表达创新。这样可以避免城市品牌频繁换口号、换形象、换战略,保证城市品牌文明的连续性。

5.3 推动要素转化,形成内生文明优势

城市品牌文明不是否定地理、文化、产业等差异化要素,而是强调这些要素必须经过精神转化,成为文明优势。

地理资源要转化为生态文明意识,历史文化要转化为价值认同,产业基础要转化为创新伦理与社会贡献,公共服务要转化为治理文明水平。只有经过这种转化,城市品牌才不会停留在资源展示层面,而真正具有文明深度。

5.4 培育市民主体,实现全民共建

市民是城市品牌文明最核心的实践主体。城市品牌文明建设应当通过社区活动、学校教育、公共文化、志愿行动、文明评议、市民议事等方式,使城市精神进入日常生活,成为市民自觉认同与自觉践行的价值规范。

这也是城市品牌文明区别于传统产品化品牌建设的关键。传统产品化品牌更多是“建设者塑造城市形象”,城市品牌文明则强调“市民共同生成城市文明”。

5.5 推进政府服务化转型,完善组织保障

政府在城市品牌文明建设中仍然具有重要组织作用,但角色应当从主导塑造者转向服务者、赋能者与生态搭建者。政府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长期规划、完善制度环境、搭建公共平台、协调多元主体、开展评估反馈、保障文化传承与公共资源供给。

这种转型与吕天祝提出的管理者向服务者角色转换相一致,但在城市品牌文明框架下,政府服务的对象不只是外部投资者和游客,更是全体市民的文明共建需求。

5.6 创新传播方式,讲好文明故事

城市品牌文明的传播不应依赖宏大口号和硬广宣传,而应重视真实场景、人物故事、文化事件、公共空间、市民实践与产业案例。传播的重点不是证明城市有多强,而是呈现城市文明品格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生成、延续与发展。

这种传播方式更符合城市品牌文明的内在逻辑,因为城市品牌文明本身就是内生生成的,而不是外部包装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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