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义 悟品牌】4 缺乏集团生活的中国人
中国人不是没能力,是没长进“集团生活”里。梁漱溟把镜子翻过来照中国,发现咱们活在家族里。
他拿公共观念、纪律习惯、组织能力和法治精神这四样一量,处处露怯。大团体办事得“无论什么人来一律看待”,这是法治的根。可咱们办事先找关系,“公事公办”反倒成了骂人的“打官话”。再小到排队,西洋人自觉,咱们爱争窜。这不是受教育问题,是习惯没练出来。
再看硬标准:有组织、范围超家族、成员有切身利害。拿这三把尺子一量,宗教上九成以上的人不在任何组织里;国家层面只有乡族自治,没有都市自治;职业上旧的行帮一冲即散,留下句“同行是冤家”。
为啥?因为团体生活和家族生活方向相反,存不下来。西方靠基督教把人拉出家族,咱们靠周孔教化死磕人伦。后来佛教传进来,反倒被咱改成了祭祖拜孔。
这套逻辑挪到品牌上也一样。西方品牌卖“我跟别人不同”,咱们卖的是“你是我的人”。掏钱买的不是产品,是一段关系——老乡的牌子、朋友推荐的,自己人不能坑我。
原文【读要义 悟品牌】4 缺乏集团生活的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