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实职和职级晋升,年轻公务员怎么选?为什么现在年轻公务员宁愿“熬职级”,也不愿任副科实职?
声明:本文依据公开政策讨论公务员职业发展,不代表所有地区、单位或年轻公务员的实际情况。职务任用、职级晋升及待遇,须按组织程序和具体规定执行,文中观点不作为个人晋升承诺。
如果有一个副科实职的机会摆在面前,要不要争取?
有人觉得,年轻时就该多承担一些工作,积累带队伍、处理复杂事务的经验。也有人会犹豫:岗位变了,责任重了,自己能不能兼顾家庭,是否适合做管理?这种犹豫,未必就是不求上进。但把它说成“现在年轻公务员普遍不愿当副科”,证据也不够。素材中“西部某省会遴选者约半数有副科经历”的说法,目前未找到可核验的原始统计。即便有这样的比例,也不能直接证明他们因为不愿承担领导职责才参加遴选。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为公务员设置了与领导职务并行的职级晋升通道。职级是确定工资等有关待遇的重要依据,本身不具有领导职责。这让职业发展多了一种可能:认真做业务的人,也可以通过职级晋升获得相应认可,不必把担任领导职务当成唯一目标。政策原文本职工作照样要完成,该履行的职责、该接受的考核,一样不会消失。职级晋升也不会自动减少工作量,更不保证以后每天都能准点下班。暖暖觉得,有些人真正犹豫的,可能是自己适不适合承担管理工作。做好一项业务,与协调几个人共同完成任务,需要的能力不完全一样。自己把材料写好是一回事,统筹进度、协调分歧、对整体结果负责,又是另一回事。有人从这样的工作中获得成就感,也有人更愿意深耕专业。承认这种差异,比简单贴上“躺平”或者“有野心”的标签,更接近实际。照顾老人、接送孩子、夫妻两地生活,这些事情不会因为一次任职就自动解决。面对不同岗位,一个人考虑自己还能拿出多少时间和精力,并不难理解。但也不能反过来认定,副科实职一定忙得顾不上家,职级岗位一定轻松。具体分工、人员配置和工作任务,往往比称呼更能说明问题。规定明确,职级晋升受职数限制,还要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并不意味着必须晋升。所以,“不任实职,过几年自然升一级”,并不是政策承诺。把未来安排建立在这句话上,容易产生落差。具体规定职务和职级也不是永远只能二选一。符合规定条件、根据工作需要,两者可以转任、兼任。选择领导岗位,不代表放弃职级发展;暂时专注业务,也不等于今后再无任职机会。暖暖更愿意把这个问题换一种问法:眼前的岗位需要什么,我能承担什么,又希望积累什么?想走管理道路,就认真评估岗位责任和成长空间;更适合专业工作,就把业务能力和实绩做扎实。两种选择都不能靠一个“熬”字完成。真正值得重视的,是让承担责任的人得到支持,让踏实做事的人看见发展机会。这样,年轻人的选择才能少一些顾虑,多一些从容。本文政策来源:《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2019年6月1日起施行,重点参照第2、17、18、24、25、29条。官方全文链接见正文;未采用无法核实的遴选统计及代际调查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