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步:签书面离婚协议
这是整个流程里最关键的一步,协议写得糙,后面全是麻烦。
第二步:双方共同申请
这里有一个2025 年的重要变化:自 2025 年 5 月 10 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 804 号)规定——
不再需要户口簿:申请离婚登记只需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全国通办:不再受户籍地限制,可在任一有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不收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当事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虚假材料要承担法律责任并记入信用记录(条例第二十三条)。
第三步:三十天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款: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申请。
第四步: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申领离婚证
这是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二款,也是最多人在这栽跟头的地方: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注意是"共同"——一方不去,前面的申请就作废了,得从头再来一遍,包括再走一次三十天冷静期。
第五步:领证,婚姻关系解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
时间账:最快约 31 天(30 天冷静期届满后次日申领);最长可拖到 60 天以上,如果最后没去领证,前面全部作废。
离婚协议的"四要三不要"
四要:
财产写具体——房产写坐落和权证号,存款写开户行和账号尾号,车辆写车牌。
抚养费写明——金额、支付方式、支付到什么时候(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大额医疗、教育支出怎么分担。
探视权写清楚——频次、时间、接送方式,越具体越不容易扯皮。
加兜底条款——"双方确认已全面披露各自名下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隐瞒、转移的,离婚后发现的,该部分财产归另一方所有。"
三不要:
别写"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等于放弃日后追索的权利,事后知道对方隐匿财产也难主张。
别写无效条款——"不得再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这类忠实条款,法院一般不处理或认定无效。
别漏债务——双方对债务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解释一》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离婚协议或生效判决已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