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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北极星免健告版(2026)深度评测

  • 更新时间 2026-09-30 14:02:18
平安北极星免健告版(2026)深度评测

身体有些健康异常,又想补上住院保障,平安北极星免健告中高端医疗险值得考虑。

它的特点很明确:免健康告知,约定的一般既往症可以保;普通疾病在普通部就医,达到合同重大疾病条件后,就医范围扩展到特需部、国际部和 VIP 部。

选择时,也要接受它的取舍:部分既往疾病及相关费用除外;一般医疗分段报销,自己仍需承担一部分;保险按年购买,不保证续保。

值得关注的四个特点

第一,免健康告知,一般既往症有保障。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除合同列明的除外疾病、意外事故及其并发症外,可以按一般既往症规则申请赔付。有结节、慢性病或体检异常时,需要核对具体病名、严重程度和检查结果。

第二,一般医疗从符合条件的费用开始报销。按医保身份正常结算,或者以无医保身份投保的,扣除其他医疗费用补偿后,前 1.5 万元报销 50%,超过部分报销 100%。金额不大的住院账单也能使用这项保障。

第三,重疾就医可以选择特需部。符合合同重大疾病条件后,约定医院的特需部、国际部、VIP 部纳入重疾医疗范围。床位、陪床和具体医院仍有限制,适合希望在重大疾病治疗时增加就医选择的人。

第四,外购药械和就医协助一起考虑。保障包含约定的外购药械、抗癌特药、质子重离子治疗,并提供家庭医生、重疾绿通、陪诊、护理和住院垫付等服务。用药有目录和审批要求,服务有申请条件及覆盖地区。

保障责任一览

承保公司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对应平安北极星免健告版(2026),适用《平安产险中端医疗费用保险(2026 版 A 款)(互联网版)》及《特别约定》(260609 版)。资料核对日期:2026 年 9 月 29 日。

投保与保障安排

项目
具体安排
投保年龄、地区
首次投保 15—75 周岁,有无基本医保均可申请;保障地区为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外籍及港澳台人士、约定高危职业人员不支持投保,另有居住及近期出境限制。
保险期间、续保
每份合同最长 1 年,不保证续保。到期需重新申请,经保险公司同意并交费后取得新合同。
等待期
首次投保或中断后重新投保,疾病等待期 30 天;承保意外事故无等待期;连续不间断投保无新的等待期。
健康与既往症
免健康告知
;约定的一般既往症可以按责任申请赔付。列明的除外既往疾病、既往意外及其并发症相关费用不保,具体清单见下文。身份、职业、医保等投保信息仍须如实填写。
总赔付上限
每人一个保险期间合计最高 601 万元。各项还有自己的限额,共享额度不能重复相加;单项用尽,该项责任结束,总额度用尽,合同按约定终止。
费用计算顺序
先确定保障内费用,扣除医保、公费医疗、单位、其他商保和责任第三方已经补偿的金额,再按相应免赔、比例及限额计算。医保个人账户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作为已获补偿扣除。津贴按约定天数给付,单独计算。
犹豫期与价格
《投保须知》约定自承保日起 10 日犹豫期,期间解除可退已付全部保费;犹豫期后按未满期净保费计算。当前有效报价尚未确认,本文不据此作价格优势判断。

被保险人是受保障的人,投保人负责签约、缴费和申请退保;除另有约定外,保险金由被保险人本人领取。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标注“每年”的限额,指每名被保险人在一个保险期间内的累计限额。

医疗、药品与治疗保障

保障责任
金额、免赔与赔付规则
一般医疗

保额:300 万元/年。

固定免赔额:0 元,按费用分段报销。

报销比例:有医保投保并按医保结算,或以无医保身份投保,扣除其他补偿后的合格费用,1.5 万元(含)以内部分 50%,超过部分 100%;有医保投保却未按医保结算,两段分别为 30%、60%。

治疗范围:住院、约定特殊门诊、门诊手术、与住院相同病因的入院前及出院后各 30 天门急诊。

医院: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指定民营医院普通部。

床位:不高于双人病房标准,不含单人病房、套房、家庭病床。

分段累计:一年多次申请时,1.5 万元分段线如何累计尚需保险公司明确,不能据此推定全年最多自付 7,500 元。

重大疾病医疗

保额:300 万元/年;免赔额:0 元。

报销比例:100%。有医保投保却未按医保结算,调整为 60%;因约定医院的特需部、国际部或 VIP 部本身不支持医保结算,仍为 100%。

疾病与治疗:首次符合合同 120 种重大疾病定义,治疗包括住院、约定特殊门诊、门诊手术及同病因住院前后各 30 天门急诊。

医院: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及指定民营医院的普通部、特需部、国际部、VIP 部,不含观察室、联合病房、康复病房。

床位、陪床:床位最高 2,000 元/天,符合身份条件的陪床最高 1,000 元/天,不高于标准单人房标准;套房、家庭病床、豪华房、行政客房除外。

额度衔接:首笔重疾费用如何与一般医疗额度衔接、适用哪组比例,尚需书面确认。

医院外购药品

保额:与所属一般医疗或重疾医疗共用对应的 300 万元/年,不另加保额。

一般医疗下:共用一般医疗的 0 元固定免赔额。有医保并结算,或无医保投保,前 1.5 万元部分 50%、超过部分 100%;有医保投保未按医保结算,分别 30%、60%。跨次分段累计也须一并确认。

重疾医疗下:0 元免赔,100%;有医保投保未按医保结算 60%,因约定特需、国际、VIP 部不支持医保结算的例外仍为 100%;额度衔接与重疾医疗一并核对。

医院及购买:按所属医疗责任的医院和部门范围;指定医院专科医生开方,先审核,再到指定药店购买,每次处方不超过 30 天用量。

药品边界:上市、适应症及用法用量限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含)前的批准范围;排除营养补充、免疫调节、美容减肥和预防类药品。已归入抗癌特药的费用不重复申报。

既往疾病用药:本项另有等待期后“初次罹患”要求,与一般既往症责任的衔接尚需确认。

医院外购医疗器械

保额:与所属一般医疗或重疾医疗共用对应的 300 万元/年,不另加保额。

一般医疗下:0 元固定免赔。有医保并结算,或无医保投保,前 1.5 万元部分 50%、超过部分 100%;有医保投保未按医保结算,分别 30%、60%。跨次分段累计也须一并确认。

重疾医疗下:0 元免赔,100%;有医保投保未按医保结算 60%,约定特需、国际、VIP 部本身不支持医保结算的例外仍为 100%;额度衔接与重疾医疗一并核对。

使用条件:符合所属医疗责任的医院、部门及疾病要求;指定医院专科医生开具处方或使用方案,通过审核后在指定渠道购买。进口器械须有相应批准及进口许可。

分项限额:属于耐用医疗设备的,另受累计 10 万元限额约束。本项也有等待期后“初次罹患”要求。

抗癌特定药品
含约定 CAR-T

保额:300 万元/年。

免赔额:医保目录外特药的年度免赔金额尚未确认;医保目录内是否另列免赔额,也应在投保确认中明确。

报销比例:医保目录内药品,有医保投保并按医保结算,或无医保投保,适用 100%;有医保投保未按医保结算,适用 60%。医保目录外药品,扣除约定年度免赔额后 100%。

疾病及用药:等待期后首次确诊合同规定的恶性肿瘤——重度;限适用清单、适应症及用法用量,先审核,在指定药店购买,每次处方不超过 1 个月用量。

CAR-T 次数:奕凯达、倍诺达、福可苏在一个保单年度内合计最多使用 1 次,纳入本项额度,另需符合各自的成人患者、前序治疗及指定医院要求。

质子重离子医疗

保额:300 万元/年;免赔额:0 元;报销比例:100%。

疾病及治疗:等待期 30 天后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并接受约定质子或重离子治疗。

床位限额:2,500 元/天。

指定机构: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上海瑞金医院肿瘤质子中心、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重离子中心、山东淄博万杰肿瘤医院质子治疗中心。

费用边界:本项不报化疗、免疫、内分泌、靶向疗法所产生的药品费用,相关费用另按对应医疗或特药责任判断。

医疗费用子限额

适用于一般医疗、重疾医疗及其外购药械:重建手术每次最高 10 万元;耐用医疗设备累计最高 10 万元。这些限额包含在所属医疗额度内;适用所属责任的免赔及报销比例,不是另外领取的两笔现金。

重疾陪床对象:未满 18 周岁住院者的一名合法监护人;或住院女性的未满 1 周岁哺乳期婴儿。其他成年家属陪床不直接适用。

一般及重疾医疗的特殊门诊,均只包括: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的化疗、放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住院、门诊、药品与器械仍须符合必要、合理费用要求及各项免责。

津贴与交通保障

保障责任
金额、免赔与给付规则
意外 ICU 住院津贴

日额:500 元/天;免赔天数:3 天。每次及一个保险期间累计给付最多 30 天,合计最高 1.5 万元。

给付方式:符合条件的 ICU 天数扣除 3 天后,每天给付 500 元;按天给钱,不按发票金额乘报销比例,也不扣医保补偿。

事故与医院:承保意外发生后 180 日内,因该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指定民营医院的约定普通部接受 ICU 治疗。

治疗门槛:持续治疗超过 120 小时,且至少接受一项附加条款列明的生命支持治疗;同因再次入住、前后住院间隔不超过 30 天,按同一次 ICU 治疗处理。

救护车费用

保额:1,000 元;报销比例:100%。

免赔额:尚需保险公司确认。

使用条件:承保意外事故,或等待期 30 天后的疾病,自事件发生之日起 24 小时内实际支出的必要、合理救护车车费。已获补偿的同一费用不重复报销;随车医护、药品、检查治疗、担架费用不全部作为车费申报。

重大疾病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

保额:1 万元/年;免赔额:0 元;报销比例:100%。

疾病及转诊:因意外导致约定重疾,或等待期 30 天后首次确诊约定 120 种重疾;因病情需要在中国大陆跨省住院治疗,经申请,由转出医院开具转院证明。

交通范围:本人必要、合理的飞机、火车、客船交通费,舱位等级不限,客船不含游轮;符合转诊要求的救护车费可按附加条款核对。陪同家属交通、住宿、餐费及普通异地门诊不在本项内。

医院:按转诊附加条款核对公立医院普通部、扩展医院普通部或另行认可的机构,不直接套用重疾特需部范围。

上表保障与额度见《特别约定》第 6—18 项及《中高端免健告产品方案及费率表》“方案”页;费用扣减、陪床对象见主条款第十条、第三十二条。ICU 治疗标准见对应附加条款第四条及“重症监护室治疗”释义。

另需确认是否包含或可加选的责任

下列项目尚不能计入已经获得的保障,也不能据此增加前述额度。

项目
免赔、比例与配置情况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是否包含、每日津贴金额尚未确认。
按符合条件的重疾住院天数给付,不采用医疗费报销比例;主条款未另列免赔天数,约定未另行调整时累计最多 60 天,未结束住院在期满后最多延续 30 天。其条件和金额不能套用意外 ICU 的 500 元/天、3 天免赔。
意外和疾病普通门急诊是否开放加选、每次免赔额、每次及年度限额、每日次数、实际保费尚未确认。
条款限定当地医保或公费医疗可报销的必要、合理费用,通常比例 100%,有医保投保未按医保结算 60%;是否适用于本免健告方案,仍需保险公司确认。
单列耐用医疗设备保障是否开放加选、独立保额、免赔额及实际保费尚未确认。
条款通常比例 100%,有医保投保未按医保结算 60%。不能因为条款有这一选项,就在前述累计 10 万元设备限额之外再加一笔。

家庭医生、重疾绿通、陪诊、护理、住院垫付和用药协助属于服务权益,提供的是咨询或就医安排,不另设一笔可报销保额;服务次数、预约时间及费用承担见下文“服务怎样申请,哪些需要提前安排”。

已经有病,哪些费用可以报

一般既往症:先看除外清单,再看这次就医

“既往症”是投保前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疾病或症状,包含已经确诊、仍在治疗,或者症状明显且持续存在的情况。

《特别约定》第 4—5 项明确承担一般既往症,但排除了下列疾病、意外事故及其并发症造成的相关费用。判断时间包括首次投保前、等待期内,以及中断保障后重新投保之前。意外事故则核对首次投保前或中断后重新投保前是否已经发生。

肿瘤类:恶性肿瘤,包括癌、肉瘤、白血病、淋巴瘤;原位癌;颅内肿瘤或占位;脊髓肿瘤或占位;肝占位;交界性肿瘤;高危结节。

肝肾疾病类:慢性肾病(慢性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类:冠心病、心肌梗死、心功能不全且心功能达到Ⅲ级及以上、主动脉夹层、心肌病、房颤或房扑、肺动脉高压;脑梗死、脑出血、脑栓塞、脑血管瘤或畸形;先天性心脏病、心瓣膜病;伴有约定并发症的高血压或糖尿病。

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扩张、呼吸衰竭、间质性肺病。

其他疾病:帕金森病、动脉瘤、阿尔茨海默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嗜(噬)血细胞综合征、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骨坏死、脊髓/脊椎/脊柱/胸廓疾病、癫痫、瘫痪、重症肌无力、神经脱髓鞘疾病、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甲状腺眼病、自身免疫性肝炎、约定的罕见病,以及已经接受心、肝、肾、肺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情况。

脊柱等疾病包括脊柱畸形或侧弯、胸廓畸形、椎间盘疾患、椎骨滑脱、椎管狭窄、脊髓型颈椎病、脱髓鞘病变、渐冻症和强直性脊柱炎。罕见病按《罕见病诊疗指南(2019 年版)》及《86 个罕见病病种诊疗指南(2025 年版)》列明的病种核对。

除外针对相关疾病及其并发症造成的费用。其他疾病仍按各自责任判断;但是否符合投保资格,需要另外核对。

结节、高血压、糖尿病,要看具体检查结果

高危结节满足任意一种就落入除外范围:4 级及以上结节;大于 8 毫米的肺结节;报告或临床诊断出现高危、疑似恶性、建议穿刺活检等类似表述的结节、肿物、肿块或占位。

首次投保前已经切除、组织病理证实良性,而且不在颅内或脊髓部位的,有明确例外。只有“结节”两个字,无法判断是否属于除外;还要看分级、大小、部位及医生建议。

高血压伴并发症的范围也较具体:合并视网膜病变;肾脏疾病或蛋白尿;脑缺血或脑血栓;动脉粥样硬化、斑块、狭窄或闭塞;心室肥厚、心脏增大、心肌缺血、心律失常或高血压性心脏病。存在其中任意一种,都要按除外规则核对。

糖尿病伴并发症包括:酮症酸中毒、高渗高血糖综合征、乳酸性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糖尿病足、周围神经病变;心电图异常,如左室高电压、心律失常、ST 段改变,或糖尿病性心脏病;脑缺血、脑血栓;蛋白尿、肾脏疾病;动脉粥样硬化、斑块、狭窄或闭塞;视网膜病变、白内障、青光眼、虹膜睫状体病变。

没有被列入上述清单的旧病,仍按医院、治疗方式、费用范围及其他免责要求报销。日常复诊和买药是否属于保障,另看相应门诊或用药责任。

普通部与特需部,分别怎么用

一般疾病:普通部,床位按双人房标准

一般医疗可使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以及保单指定民营医院的普通部。一般医疗的床位费不高于双人病房标准,单人病房、套房和家庭病床不在这项床位保障内。

民营医院需要核对医院全名、具体院区和就诊部门。可向平安产险 95511 索取适用于本人保单的《扩展民营医院清单》,逐一核对;同一品牌的其他院区、体检中心或诊所,不随名称相近自动纳入。

重大疾病:增加特需部、国际部和 VIP 部

符合合同重大疾病条件后,医院范围扩展到上述约定医院的普通部、特需部、国际部和 VIP 部,不包括观察室、联合病房和康复病房。

重疾床位费最高 2,000 元/天,陪床费最高 1,000 元/天,住宿标准不高于标准单人病房;套房、家庭病床、豪华房、行政客房不在范围内。

陪床还有身份条件:一是未满 18 周岁的被保险人住院,由一名合法监护人陪床;二是女性被保险人住院,其未满一周岁的哺乳期婴儿陪床。其他成年家属的陪床费,不能直接套用这项待遇。

医院与床位规则见《特别约定》第 6—8 项;陪床对象见主条款第三十二条“住院医疗费用”。

什么情况可以按重疾医疗处理

合同列明 120 种重大疾病,前 28 种采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其余为保险公司增加的病种、疾病状态或手术。认定需要符合具体定义,由约定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从出生起判断。这里的专科医生须持有效医师资格、执业及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几个常见区别,直接影响能否使用重疾医疗及特需待遇:

疾病或治疗
合同要求中的关键条件
恶性肿瘤——重度
需符合组织病理、疾病分类及严重程度要求,原位癌和部分早期肿瘤除外
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确诊 180 天后,仍有约定的肢体、语言、吞咽或生活能力障碍
严重慢性肾衰竭
双肾不可逆衰竭达到慢性肾病 5 期,并已规律透析至少 90 天
冠状动脉搭桥术
已经实施切开心包的冠脉旁路移植手术;单纯支架等介入治疗不符合这一项

脑中风的障碍要求是以下至少一种:一肢及以上肌力达到 2 级及以下;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或严重咀嚼吞咽障碍;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至少三项无法独立完成。六项活动是穿衣、移动、行动、如厕、进食和洗澡。

重度恶性肿瘤明确排除了良性、动态未定性、原位和非侵袭性肿瘤,以及Ⅰ期或更轻的甲状腺癌、T1N0M0 期或更轻的前列腺癌、未发生淋巴结及远处转移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Binet A 期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nn Arbor Ⅰ期何杰金氏病,以及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WHO 分级为 G1(核分裂像<10/50HPF、Ki-67≤2%)或更轻的神经内分泌肿瘤。分期、分级须结合病理报告由医生确认。

未达到重疾标准的治疗,仍可按一般医疗条件判断。例如,符合保障范围的支架手术,可按一般医疗核对。选择特需部前,需要确认这次疾病已经满足重疾条件。

部分疾病还有年龄限制。例如,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的保障,截止于被保险人 60 周岁保单周年日。完整病种及程度要求可在主条款第三十二条“重大疾病”中按病名查找。

医疗费报多少,自己付多少

先确定哪些费用属于保障

一般医疗和重疾医疗都围绕四类治疗展开:住院、特殊门诊、门诊手术、与住院相同病因的前后门急诊。

住院前后门急诊分别看入院前 30 天、出院后 30 天,含入院和出院当日。特殊门诊只包括肾透析,恶性肿瘤的化疗、放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和靶向治疗,以及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门诊手术需由医院诊断为必须接受的治疗。

住院费用具体包括:床位、符合身份条件的陪床、医学必要的重症监护病房(ICU)/冠心病监护病房(CCU)床位、护理、遵医嘱由医院提供并列入账单的膳食、检查检验、治疗、药品、医生诊疗、手术、住院期间遵医嘱的同城转院救护车、中医治疗和卫生材料。

这些项目各有边界。手术费可包含麻醉、监测、材料、术中用药和设备使用,但器官移植不报器官本身及获取器官的费用。普通药品费包括符合批准要求的国产和进口药,不包含中草药;以治疗恶性肿瘤或原位癌为目的的约定中医治疗、中成药和中草药,则另按中医治疗费用处理,滋补类仍不保。

治疗费包含约定的物理治疗、中医理疗及其他特殊疗法,合同排除的康复、疗养和预防保健费用仍需自行承担。重建手术每次最高 10 万元,耐用医疗设备累计最高 10 万元,同时受所属医疗责任及总额度限制。耐用医疗设备指满足基本医疗需要的康复设备、矫形支具,例如腿、臂、背、颈支具和约定假肢;因承保癌症实施乳房切除后的义乳及放置义乳的胸衣也在定义中。

普通感冒门诊、单纯体检、与住院无关的日常慢病复诊,不属于上述四类治疗。合同另有可选的普通门急诊责任:按当地医保或公费医疗可报销的必要、合理费用,扣除每次免赔额,再按每次限额、比例、每日次数及累计限额报销;耐用医疗设备也有单列可选责任。免健告方案是否开放这些加选、具体限额及收费尚未确认,不计入前述基础保障。

还有一项需要确认的重大疾病住院津贴:合同写明,等待期后首次符合重疾定义并必须住院时按日额给付,未另行约定时累计最多 60 天,期满时正在住院的延续最多 30 天。免健告方案是否包含、每天给多少尚未明确,暂不能算作已经获得的津贴。

以上费用项目及可选责任对应主条款第七条、第三十二条。

医保报销、个人账户和商保补偿分别处理

保险公司先剔除保障范围外的费用,再扣除医保、公费医疗、单位、其他商业医疗险或责任第三方已经补偿的费用,最后对剩余部分应用报销比例和限额。

医保个人账户付款,视为自己支付。结算单上“统筹支付”和“个人账户支付”要分开看:前者是已经得到的医保补偿,后者不能再当作医保报销扣掉。仅仅刷了医保卡,也要确认是否按医保身份就诊并结算。

一般医疗、重疾医疗不先扣一笔固定免赔额;抗癌特药另看其年度免赔约定。补偿顺序和个人账户的处理方法见主条款第十条。

一般医疗分两段,医保结算会改变比例

投保及结算情况
扣除其他补偿后的合格费用
有医保投保,并按医保结算
前 1.5 万元按 50%;超过部分按 100%
有医保投保,未按医保结算
前 1.5 万元按 30%;超过部分按 60%
无医保身份投保
前 1.5 万元按 50%;超过部分按 100%

这组比例见《特别约定》第 7 项。一年多次申请时,1.5 万元分段线怎样累计,尚需保险公司书面明确。以下只用当年首次一般医疗理赔说明计算,不据此推算全年自付上限。

假设账单一:按医保正常结算。

当年首次申请一般医疗理赔,医疗费共 80,000 元,其中 70,000 元符合保障范围;医保已报销其中 30,000 元,没有其他补偿,免赔额为 0,本年度各项额度尚未使用。疾病、医院、等待期等条件均已满足。

结果是:保险赔 32,500 元,你承担 17,500 元。

计算时,先扣医保:70,000-30,000=40,000 元。

前一段:15,000×50%=7,500 元。

后一段:(40,000-15,000)×100%=25,000 元。

保险合计:7,500+25,000=32,500 元。

你最终承担:80,000-30,000-32,500=17,500 元,其中包括范围外的 10,000 元,以及分段报销后留下的 7,500 元。保费另算。此次赔付后,一般医疗剩余额度为 2,967,500 元,整张保单剩余总额度为 5,977,500 元。

假设账单二:同样的医疗费,没有按医保结算。

仍是当年首次一般医疗理赔、总费用 80,000 元、合格费用 70,000 元、0 免赔,本年度各项额度尚未使用,疾病、医院和等待期等条件均符合保障。但这次以有医保身份投保,却没有医保结算,也没有其他补偿。

结果是:保险赔 37,500 元,你承担 42,500 元。

保险赔款:15,000×30%+(70,000-15,000)×60%=37,500 元。

你最终承担:80,000-0-37,500=42,500 元,比第一种情况多 25,000 元。虽然本保险这次支付的金额更高,但少了医保支付,个人总负担明显增加。这两张账单均为假设,并非真实理赔案例。

重疾医疗的比例与额度安排

《特别约定》第 8 项约定重疾医疗 0 免赔、按 100% 报销。有医保身份投保却未按医保结算的,比例调整为 60%;因约定医院的特需部、国际部、VIP 部本身不支持医保结算的,仍按 100% 执行。比例只作用于符合保障、扣除其他补偿后的费用,超出床位等分项限额的部分仍由自己承担。

首笔重疾费用适用哪项额度、按哪组比例处理,仍需书面明确。主条款第七条规定先使用一般医疗额度,《特别约定》第 8 项又单列重疾 0 免赔、100% 的待遇,两者的衔接没有明确说明。一般医疗额度尚未用完时,不能据此确定重疾首笔赔款,也不能将两笔 300 万元视为可自由叠加的额度。

外购药、抗癌特药与质子重离子

外购药械:有处方,也要先申请

因约定疾病需要在医院外购买药品或医疗器械时,可以核对外购药械责任。申请前要同时满足医院、疾病、处方、采购地点和费用合理性要求。

药品须由指定医院专科医生开具处方,用于当前必要治疗;每次处方用量不超过 30 天,在指定药店购买,并通过授权与处方审核。外购医疗器械须有专科医生处方或使用方案,进口器械还须具有相应批准和进口许可。

一般医疗下的外购药械,按一般医疗的分段比例报销;重疾医疗下的外购药械,按重疾比例报销。两者共用各自所属医疗额度,不增加总保额。已经归入抗癌特定药品责任的费用,不再重复申报外购药。

药品有明确的批准日期边界:2025 年 12 月 31 日。药品上市、适应症及用法用量均须符合这一天及之前的批准范围。2026 年以后新获批上市的药,以及旧药新获批的适应症或用法用量,不在这一版外购药保障范围内。营养补充、免疫功能调节、美容减肥及预防类药品也被排除。

外购药械还要求等待期后“初次罹患”相应疾病。已有慢病需要长期院外购药的,须先确认这项限制与一般既往症保障怎样衔接,再估算药费自付。

操作顺序是:先向平安产险申请授权,提交诊断和处方;审核通过后,在 15 日内到指定药店购买,或预约送药。未申请、审核未通过或不按约定采购,都可能影响报销。药品日期及责任范围见《特别约定》第 9—11 项;购买流程见《平安产险附加扩展医院外购药医疗费用保险(互联网版)》第二十二条。

抗癌特药:单独看清单、免赔和直付

抗癌特药保额为 300 万元,要求等待期后初次确诊合同规定的恶性肿瘤——重度,药品在适用清单内,符合批准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并通过用药审核。已经确认耐药、实验性治疗、未经批准的用药,以及未经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自行购买的药品不在范围内。

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正常按医保结算后,合格剩余费用按 100% 报销;有医保投保却没有按医保结算的,按 60%;无医保身份投保的,适用 100% 的约定比例。医保目录外药品,扣除约定的年度免赔额后按 100% 报销。

医保目录外特药的年度免赔额尚未确认,暂不能计算最终赔款。医保目录内是否另列免赔额,也应在投保确认中列明。购买前请保险公司说明应扣金额及已抵扣余额,再安排用药预算。

用药清单由保险公司按约定更新,核对时要同时查药品商品名、通用名、适应症和处方日期。通过平安好生活/好车主 APP 查阅《特药服务手册》的特定药品清单,或由 95511 核对本人保单适用版本。新药获批上市、进入医保、进入本保单清单,各有自己的时间和条件。

审核通过后,可在具备直付功能的指定药店领取药品,由保险公司结算责任内费用;个人自付部分仍需自己支付。每次处方用量不超过一个月,后续用药仍需审核处方。

特药附加条款第十一条规定,合理性审核通过后 30 日内购买;直付服务手册要求 15 日内领药。使用直付时按 15 日安排;超出服务领取时间,应先联系保险公司确认购药及结算方式,不能直接认定合同责任已经消失。

需要医保实时结算的药品通常到对应药店办理;送药上门仅适用于无需医保实时结算的药品。注射剂的冷链运输保价和配送费由个人承担。指定药店确实无法供药或结算时,应先取得保险公司认可,再到其他认可机构自费购买并申请报销。

慈善赠药可由服务商协助申请。免费获得的药品没有实际药费,不再报销,也不占用特药额度;未获援助,或自愿不申请援助的,仍可按合同申请正常特药服务。处方审核未通过时,可按服务约定申请一次专家门诊协调,重新确认治疗方案;挂号、诊疗、交通食宿费仍由自己承担或另按保险责任审核。

上述规则对应《特别约定》第 13 项,《平安产险附加恶性肿瘤(重度)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互联网版)》第四、五、六、十一条,以及《特药服务手册》1.0.0 版。

CAR-T:三种药品,一年合计最多使用一次

CAR-T 是将患者的 T 细胞在体外改造后回输的一类细胞治疗。本保单约定的是以下三种药品及其限定适应症:

奕凯达:成人复发或难治性大 B 细胞淋巴瘤,且已经接受二线或以上系统治疗;包括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原发纵隔大 B 细胞淋巴瘤、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以及滤泡性淋巴瘤转化的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

倍诺达:接受二线或以上系统治疗后的成人复发或难治性大 B 细胞淋巴瘤;或者接受二线或以上系统治疗后的成人难治性、或 24 个月内复发的滤泡性淋巴瘤。

福可苏:成人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至少经过三线治疗后进展,并至少使用过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和一种免疫调节剂。“几线治疗”指先后采用的治疗方案阶段,并非简单数药品数量。

奕凯达和倍诺达要求在等待期后,且 2021 年 9 月 10 日及以后,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首次确诊重度恶性肿瘤;福可苏对应的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5 日及以后。用法用量还须符合药品说明书。

三种药品在单个保单年度内合计最多使用一次。先向平安产险报案,经就医合理性审核及指定机构评估后安排用药。签署用药协议、服务商完成垫付后,按服务规则视为药品已经派发;采集、预处理、住院及其他治疗费用,应分别核对对应医疗责任,不将整套治疗费用全部计入药品直付。

质子重离子:四家指定机构,床位每天最高 2,500 元

等待期 30 天后初次确诊重度恶性肿瘤,在以下机构接受约定质子或重离子治疗,合格费用 0 免赔、按 100% 报销,最高 300 万元,床位费最高 2,500 元/天: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上海瑞金医院肿瘤质子中心、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重离子中心、山东淄博万杰肿瘤医院质子治疗中心。

可核对的费用包括约定治疗产生的床位、加床、膳食、护理、ICU 床位、诊疗、检查、治疗、药品、手术和救护车费用。化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及其他非约定疗法的费用,需另外核对一般医疗、重疾医疗或特药责任;康复营养、误工丧葬和辅助器具等费用也被排除。

治疗前确认机构、治疗方式、预估费用和结算安排,是否适用由医生判断。对应条款为《特别约定》第 12 项及质子重离子附加条款第三至七条。

津贴、交通和就医服务

意外 ICU 津贴:先满足治疗标准,再按天数给钱

意外发生后 180 日内,因该事故在约定医院接受符合合同定义的 ICU 治疗,可以申请每天 500 元津贴。扣除 3 天,每次及累计给付最多 30 天。

ICU 的治疗门槛包括:经专科医生判断必须入住,持续治疗超过 120 小时,并接受以下至少一项治疗:有创呼吸机支持;因心肺衰竭使用体外膜肺氧合(ECMO)或体外循环;因急性肾衰竭、急性酸中毒等接受床旁血液净化;因心衰接受主动脉内球囊反搏;因心跳骤停或严重心律失常接受电除颤或心肺复苏。

假设当年首次使用这项津贴,因承保意外接受符合上述标准的 ICU 治疗 10 天,津贴为(10-3)×500=3,500 元,使用了 7 天给付额度,当年还剩 23 天。这笔津贴单独计算,不按住院发票报销,也不与医保补偿相减。

同一原因再次进入 ICU,前次出院与下次住院间隔未超过 30 天,按一次 ICU 治疗处理。疾病导致的 ICU、药物过敏、中暑,以及醉酒、受毒品或管制药物影响等附加条款列明的情形,不按本项赔付。

金额见《特别约定》第 14 项;治疗门槛、同次认定及专属免责见《平安产险附加意外伤害重症监护病房治疗住院津贴保险条款(互联网版)》第四至六条和“重症监护室治疗”释义。

两项交通费用,分别对应急救和转诊

救护车车费最高 1,000 元,按 100% 报销,免赔额尚需保险公司明确。用于承保意外事故,或等待期后疾病发生之日起 24 小时内实际支出的必要、合理救护车车费。救护车上的医护、药品、检查治疗和担架费用,不能全部作为车费申报。保留急救记录及分项票据;已经获得补偿的同一费用不重复领取。

重疾跨省转诊交通费最高 1 万元。因意外导致约定重疾,或等待期后首次确诊约定的 120 种重疾,确因病情需要跨省住院治疗,经申请并由转出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必要、合理的交通费 0 免赔、按 100% 报销。限中国大陆境内,飞机、火车及客船不限制舱位等级,客船不含游轮;符合转诊要求的救护车使用费也可核对这项责任。同一费用已经报销的,不再重复申领。

转诊医院按附加条款核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扩展承保医院普通部,或另外获得保险公司指定认可的机构;特需部、国际部等不能直接沿用重疾医疗的医院范围。出发前确认接收医院、住院安排和转诊证明,保存本人交通票据。陪同家属的出行、住宿和餐费不属于这项交通费;一般异地看门诊也不符合跨省住院转诊条件。

两项责任见《特别约定》第 15—16 项及对应救护车、特定重疾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用附加条款。

服务怎样申请,哪些需要提前安排

家庭医生:日常健康问题有人协助梳理。生效满 30 天后,可通过平安好生活或平安好车主 APP“我的—我的卡券”进入服务,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图文或电话咨询。家庭版权益可由家庭成员共享,咨询不限次,内容包括体检解读、用药咨询、健康管理和就医指导。名医点诊另限本人一次,单次原则上不超过 15 分钟;最终诊断和治疗仍由接诊医生决定。

重疾绿通:协助找医生、安排住院和手术。按服务清单中的 99 种重疾申请,服务病种与保险的 120 种重疾病种分开核对。升级版专业导诊每年不限次,医后随访每年 5 次;远程问诊、专家门诊、第二诊疗意见、专人陪诊、住院安排、手术安排、中医调理、营养方案、探视各每年一次;专家复诊中的门诊、住院、手术安排各一次。提交确诊材料后,由服务方协调就医;住院和手术安排还需相应通知单,具体医生和时间按可用医疗资源确定。

安心陪诊:协助挂号、排队、缴费、沟通、取报告和药品。单次最长 4 小时,通常提前 3 个自然日预约。本人可以核对这项权益,家属能否共享及年度可用次数,须先由保险公司确认,不能直接套用家庭医生的共享范围。

术后护士上门:处理具体护理需要。限本人、在服务覆盖地区,先交病历和医嘱,经评估后提前 48 小时预约。项目包括尿、血、痰标本采集;静脉、肌肉、皮下注射;伤口或造口护理换药;雾化吸入和压疮处理。采血不含耗材、化验费;注射不含药品,不提供过敏试验、抗生素、美容整形或疫苗注射。70 岁以上使用者须有家属陪伴,约定服务外的药品及费用另付。

住院护工:照料生活,最长每次 5 天。用于责任范围内的住院,限本人,每次住院可申请一次,每天最长 24 小时。服务可按计划协助进食、排泄、穿衣移动、清洁、睡眠照护、体征及病情观察、遵医嘱服药、翻身排痰和安全照护,出院当天另有护士协助办理手续及指导。应提前 48 小时预约;变更提前 12 小时通知,个人原因取消须提前 48 小时,否则可能按已使用处理。

入院或出院交通安排:两者选择一项。须为责任范围内住院,并提前 48 小时预约及接受交通风险评估。家与医院距离 200 公里以内,按评估安排车辆;超过 200 公里,可安排本人及一名家属的硬卧或经济舱票,并协助医院与机场、车站之间交通,长距离不提供护士全程陪同。转往另一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病情危重放弃治疗等情况不属于这项服务。

住院垫付:先审核,再安排医院押金。可协助责任内的住院费用支付、跟踪费用、收集票据和办理理赔。需提交住院通知及病历,取得保险公司授权并签署垫付协议。最终核定的保险赔款计入相应医疗额度,个人自付部分由自己结清。一般疾病达到多大费用才能启动垫付,尚需确认;这项服务门槛单独核对,不改变前述医疗报销规则。

服务可通过 APP 对应卡券或 95511 申请,由平安产险及其授权服务商安排,使用各自的医院及城市网络。是否享有上述绿通升级版、住院护工一年可用几次,以及陪诊能否让家属使用,尚需保险公司明确。预约时一并确认;安排之外的挂号、诊疗、药品和交通食宿费用,按对应保险责任结算或由个人支付。

上述服务内容见《健康服务手册》及《特药服务手册》1.0.0 版。服务在保险期满或退保后结束;临时取消、提供不实病情,或者服务对象处于危及服务人员安全的状态,可能影响服务;遇不可抗力无法落实服务的,按相应手册处理,其中绿通约定保留当次权益。

哪些费用需要自己承担

前面已经说明的除外既往症、医院不符、用药不符、比例自付和超限额费用之外,主条款第十一至十三条还排除了以下内容:

不属于约定治疗的支出:体检、预防保健、疗养、康复;牙科保健及治疗、视力矫正;非意外整容,各种矫形及生理缺陷的手术、检查治疗,包括平足及非功能性矫形;营养、减肥、增胖、增高;健康预测与心理、睡眠等咨询;医疗鉴定;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辅助用具及安装租赁。另有明确承保的设备或治疗,仍按其专属责任核对。

特定诊疗及美容项目:痤疮、红斑痤疮、色素沉着、雀斑、老年斑、痣、浅表静脉曲张、蜘蛛静脉、约定瘢痕和纹身处理;激光美容、除皱、眼袋及双眼皮手术;斑秃、白发、脱发、植毛、脱毛、隆鼻隆胸;包皮环切、剥离、气囊扩张及性功能障碍治疗。瘢痕条目中的瘢痕疙瘩有专门例外,仍需核对实际治疗责任。

生育和部分疾病:不孕不育、人工受精、怀孕分娩、流产、节育、产前产后检查及相关并发症;精神和行为障碍、性病;遗传性疾病、先天畸形和染色体异常;职业病、医疗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也受免责限制。

主条款对部分明确承保的遗传疾病另有例外,包括肌营养不良症、严重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肾髓质囊性病、肝豆状核变性、脊髓小脑变性症和严重血友病。应同时核对各病定义、首次患病及既往症除外要求。

事故原因或行为方面:故意行为、故意挑衅引起的打斗、自伤自杀(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例外保留)、吸毒、酒驾、无有效证照驾驶;合同列明的高风险运动及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其中包括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攀岩、马术、卡丁车和蹦极,完整范围见第三十二条“高风险运动”;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化学污染,以及约定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袭击或武装叛乱期间的事故。

不合理或不合规的费用:不符合住院标准、挂床、达到出院条件却拒绝出院后的费用;非医嘱项目、超执业范围、实验研究性或非医学必要的治疗、明显超过当地通常费用水平的部分;擅自买药、滋补药,及超出处方用量限制的部分。医院外购买的药品须走已经说明的外购药或特药责任。肠道菌群移植,包括粪菌移植、菌群制备等相关费用,也明确除外。

这些情形与“材料暂时没交齐”应分开处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交原始材料时,合同允许提供其他合法有效证明;已经在别处报销的,可按要求提供票据复印件及注明补偿金额的结算证明。

怎样投保、申请理赔和退保

投保前:核对资格、医保和报价

年龄符合 15—75 周岁,还要核对地区和职业。外籍及港澳台人士暂不支持;过去一年在中国大陆境外累计居住超过六个月,或者最近一个月有出境记录的,也暂不能投保。

高危职业人员不承保,专职、兼职都要看实际工作内容。《高危职业表》中包括焊工、高压电工作人员、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及维护人员、部分建筑施工、室外装饰及高空作业等。不能只用“工程师”“技术员”“自由职业”这样的名称判断。

免健康告知版仍需如实填写身份、职业、医保等信息,对保险公司实际提出的问题如实回答。主条款还写有正常工作、生活等条件,投保须知保留了健康问卷表述;若页面出现健康问题,或本人正在住院、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应先取得该状态下的承保确认,不能自行忽略。

当前适用于这一版本的有效保费尚未确认,无法据此判断价格优势。正式报价应写明投保年龄、医保身份、保障计划、附加责任、保险期间和缴费方式;有医保身份投保后,应持续注意医保参保及就医结算状态。

主条款约定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费。保费购买的是当期保障,期满没有返还保费的满期金。若实际另有分期约定,应同时取得扣款日、欠费后效力及复效安排,不把分期付款当成按月随时退保。

生效后:等待期和下一年的保障

首次投保、保障中断后重新投保,疾病等待期均为 30 天;承保意外事故没有等待期,连续不间断投保没有新的等待期。

等待期内出现约定疾病,或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之后才确诊该疾病,相关费用受等待期免责限制。重疾异地转诊附加条款还规定:等待期内首次确诊非意外导致的约定重疾,该附加险不赔,退还本附加险已交保费并终止;退费及终止仅针对这项附加险。中断后重新投保,也会重新核对既往疾病。

每年到期,都要重新申请,经保险公司同意并交费后取得新合同。产品统一停售、被保险人身故、不再符合投保条件,以及有关如实告知或欺诈的约定情形,会影响继续投保。发生过理赔、健康变化后是否仍接受投保,以及下一年费率是否变化,没有保证续保承诺。

已经在保险期间内开始、期满时尚未结束的一次一般或重疾住院,可按原责任延续支付至期满后第 30 日 24 时,仍受原额度限制。第 31 日起不再属于这次住院的延续范围,新发生的门诊及其他治疗也没有自动延长。质子重离子附加条款对期满后仍须继续的约定治疗,另提供最多 30 天、原额度内的延续。

抗癌特药附加条款第四条另有安排:期满,或因主险理赔终止而随同终止时,治疗尚未结束的,符合条件的特药费用可延续至初次确诊重度恶性肿瘤之日起两年内,继续使用原特药责任剩余额度。它没有增加一份新的年度保额;直付服务是否继续可用,应联系保险公司另行安排。主动退保不属于这条列明的延续情形。

续保及等待期见主条款第十五至十七条;住院延续见第七条;特药延续见其附加条款第四条。

需要理赔:先报案,保留完整账单

第一步,向平安产险报案。可拨打 95511,或在平安好生活 APP“我的—我的理赔—我要报案”提交。外购药、特药和需要安排的服务,按各自规定事先申请。

紧急情况就近救治,但因急诊进入非约定医院的,应在 3 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并在病情允许时及时转入约定医院;确需继续在非约定医院治疗,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合同约定其在接到申请后 3 日内答复。

第二步,提交能够说明病情和费用的材料。一般包括保单号、申请书、本人及申请人身份证明、病历和出院小结、诊断及检查报告、费用发票和明细、医保及其他补偿结算单。特药增加处方、审批和购药凭证;ICU 津贴增加意外原因及具体治疗记录;跨省转诊增加转院证明和交通票据。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授权及双方身份证明。

第三步,核对赔款及扣减原因。主条款约定,确定责任所需基本材料收齐后,通常 5 个工作日内核定,复杂情形 30 日内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达成给付协议后 10 日内支付。不同附加责任另有通知期限,报案后应一并取得对应办理说明。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 60 日内仍不能确定全部金额的,对已经能够确定的部分应先行支付。

发现赔款与预期不同,先索取费用核定明细,区分范围外费用、比例自付、限额扣减和材料问题,再向 95511 申请复核。发生争议,可按合同约定协商、仲裁或依法诉讼。报案、补材料和理赔,都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办理。主条款第二十至二十七条列有材料、时限和紧急就医要求。

不想继续保:取消扣款与退保分别办理

《投保须知》约定,自承保日起有 10 日犹豫期,期间解除合同可退还已付全部保费。投保时应确认承保日期和保障生效日期,避免把两个日期混为一谈。

犹豫期后,通常退还尚未经过期间对应的净保费:

退还金额=净保费×(1-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总天数)。

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主险退费以净保费为基数,其具体金额尚需保险公司列明;不能直接拿已交总保费等比例计算。意外 ICU 附加条款采用本附加险保险费按剩余天数比例退还,组合退费应分项列明。已经按主合同给付过保险金的,不适用主条款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主动解除安排;能否解除及退费须另外取得书面处理意见。

退保一般提交解除申请、保单、缴费凭证及投保人身份证明。主条款约定,保险公司收到解除申请时合同效力终止,收齐相应证明后 30 日内退还应退金额。主险及所附保障、服务如何随同结束,应在退保确认中列明。

已经开通银行卡代扣的,应另外核对并取消相应支付授权。只取消扣款,不会自动办理当期退保;当期退保,也应检查下一期预约投保或代扣是否一并取消。营销信息及关联方共享授权,可按投保须知通过 95511 申请取消或变更;办理保险、理赔所必需的信息处理另行核对。

退保及变更见主条款第三十至三十一条、《投保须知》犹豫期约定及《授权代扣服务协议》。

这份保险适合解决什么问题

对有健康异常、希望补充住院保障的人,免健康告知和一般既往症责任是主要价值。能否真正覆盖自己的需要,要将既往病名、检查结果和除外清单逐一对照;需要长期院外用药的,还应单独核对用药责任。

对希望重大疾病治疗时增加特需就医选择的人,重疾医院扩展有实际用途。前提是疾病达到合同标准,医院、部门、床位和治疗费用符合范围,并先确认重疾待遇与额度的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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