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人力资源服务商,报价单上看不出高下——能看出差别的,都在它没写的那几栏。把下面五个问题原样问出去,答得实的,基本就能往下谈。
国庆后第一个工作周,我桌上已经放了三家客户的报价单,都是节后要补人的。有意思的是,三份报价单长得几乎一样:服务费率、人数、结算周期,唯独没有一栏写"人不到岗怎么办"。
01报价单上不写的那两栏
先说供给。节后补人,比的不是"能不能招到",而是"什么时候到岗、一批多少人"。这两件事完全可以写进合同:按周给批次、每批多少人、到岗周期几个工作日。写不进去的,多半也做不到。再说用工主体。人签在谁名下、社保在哪儿缴,决定了出事时谁站在前面。这一段要看的不是服务商说"全国都能做",而是他要派的人,劳动合同与参保关系能不能落在用工所在地。这一段今年格外要紧。《中国劳动保障报》9 月 23 日报道南京的做法,原话是"强化对合作劳务机构的遴选、考核与淘汰,压实用工企业对人力资源服务商的管理责任"。换句话说,选错人,责任回到您身上。
▍到岗速度和用工主体,这两件事答不实,后面谈的都是虚的。
02旺季的价和淡季的价,谈成两套
用工高峰的服务费率和平常不一样,这很正常;不正常的是全年一个价。旺季按批次、按实际在岗天数结算,淡季谈保底人数或服务费下调的机制,把两套算法都写进协议,比事后逐月扯皮省事得多。要留意低价。南京市人社局 4 月的一份公告写得很直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采取低价恶性竞争手段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不得以牺牲劳动者权益为代价获取不正当利益。报价明显低于同行时,先问一句低在哪一项——是服务费薄,还是参保基数薄。
▍报价低不是问题,说不清低在哪里才是问题。
03人走了谁补,表谁给
节后招来的人,三个月内走掉一批是常事。所以协议里要有一句:流失人员由谁在几个工作日内补上,补不上怎么算。这一栏写"尽力补员"等于没写,得写成时限和人数。还有台账。考勤谁出、工资表谁出、社保缴费明细谁出、什么格式、什么时候给。看着琐碎,但真到劳动监察上门那天,能拿出来的是这些表,不是合同。顺带提醒一句:湖北今年的专项行动里,明确要纠治"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岗位外包、业务外包等名义实施假外包、真派遣"。外包还是派遣,别只看合同标题,看谁在派活、谁在考核、谁在排班。
▍补员责任和台账交付,是最容易漏的两栏,也是最常在出事那天被翻出来的两栏。
节后补人,快比慢值钱,但快的前提是责任划得清。把这五栏问清楚、写进去,再签。
五个问题,原样问出去
一、到岗速度与招聘供给这么问:节后第一批人几个工作日到岗?之后按周能给几个批次、每批多少人?这两条能不能写进合同?答实的样子:给出明确到岗周期与批次计划,并同意写入协议;答虚的样子:只说"我们资源多、招得快"。
二、用工主体与参保在哪一方这么问:这些人的劳动合同签在哪家公司名下?社保在哪个城市、由谁申报缴纳?答实的样子:明确用工主体、参保地、申报主体,并能提供参保凭证;答虚的样子:只谈"全国都能做",不谈具体参保落点。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旺季与淡季的弹性计价这么问:旺季和淡季分别怎么计价?淡季有没有保底人数或服务费下调机制?结算按人头、按批次还是按实际在岗天数?答实的样子:两套算法都能落纸,结算口径与考勤台账对得上;答虚的样子:只有一个全年单价,说不清成本构成。
四、人员流失后的补员责任这么问:人员流失后几个工作日内补上?补不上怎么扣减服务费或承担违约责任?答实的样子:按时限和数量承诺,并与服务费挂钩;答虚的样子:只写"尽力补员"。提示:这一条与用工主体直接相关——外包形态下由服务商承担补员义务,派遣形态下补员义务的分担应在劳务派遣协议中写清。
五、台账与数据交付这么问:考勤记录、工资表、社保缴费明细由谁提供?什么格式、什么时间交付?能否按月对账?答实的样子:明确交付清单、格式与时限,能按月出具对账材料;答虚的样子:说"到时候都能给",不落清单与时限。依据:财税〔2016〕47号第三条(人力资源外包按经纪代理服务计缴增值税,销售额不含受托代发工资与代缴社保公积金,该部分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即工资与社保代收代付部分不应作为服务商收入计价)。
供应商评审会上,最常被追着问的三句
Q1报价比别人低两成,能直接选吗?先别急着选,先问低在哪一项。人力资源服务的成本主要由三块构成:服务费、工资代发、社保公积金代缴。前一块可以薄,后两块是代收代付、本来就不该成为服务商的收入来源。如果低价是靠压缩参保基数、少缴险种或拖后缴费换来的,短期省下的钱会在补缴、滞纳金和劳动争议里还回去。南京市人社局 2026 年 4 月的公告明确禁止机构以低价恶性竞争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也说明这一类低价本身就是被监管盯住的方向。
Q2服务商说"全国都能做",这句话该怎么验?"覆盖多少城市"是最不值得看的一个数。要验的是三件具体的事:在我这个用工城市,社保由谁申报、以什么主体申报;当地有没有能对接的经办与现场管理力量;出了问题本地谁去处理、多久响应。拿不出具体主体和本地经办安排的,"全国都能做"就只是一句宣传语。
Q3出了问题是扣服务费,还是换人?两件事都要事先写清,而不是出事时再谈。建议在协议里同时约定三层:一是到岗不达标的违约责任(按未到岗人数或天数扣减服务费);二是人员流失的补员时限(逾期继续扣减或触发更换条款);三是服务商出现违法用工行为时的解除权与责任承担。要注意的是,外包与派遣的责任分界不同——外包看交付结果,派遣下用工单位对"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仍有法定义务,同工同酬的要求也不因外包而消失。
政策依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 50 号,2023-06-29 公布,2023-08-01 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2014-01-24 公布,2014-03-01 施行)第三条(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第四条(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06-29 通过,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用工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用工单位应按同工同酬原则对同类岗位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10-28 通过,2018-12-29 修正)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自 2016-05-01 起执行)第三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及劳务派遣行业合规经营的公告》(南京市人社局官网 rsj.nanjing.gov.cn,2026-04-21 发布:不得通过"业务外包""共享""合作""转包"等名义变相实施劳务派遣、规避用工主体责任;不得采取低价恶性竞争手段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信用筑基 监管提质 服务赋能》(2026-09-23:南京市倒逼用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合作劳务机构的遴选、考核与淘汰,压实用工企业对人力资源服务商的管理责任;2026 年上半年南京累计组织警示约谈超 100 场,涉及用工单位 200 余家、人力资源机构逾 400 家,为 1166 名劳动者追缴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01 万余元,立案查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0 余家)· 湖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6 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依法纠治用工单位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岗位外包、业务外包等各类外包名义实施"假外包、真派遣";严厉打击虚构劳动关系、违规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等行为)
节后补人这一个月,圆方人力接到的问题大多是同一类:人什么时候到、挂在谁名下、月底表谁给。我们的习惯是把这三件事前置——人人HR 按用工地和岗位把招聘批次排出来并与到岗周期对齐,圆方签把劳动合同、派遣协议或外包服务协议一次性落成电子档并明确责任分界,社保通按参保地分别申报,薪酬云按同一套口径出考勤、工资表与对账材料。作为全国数智人力服务商,覆盖 50+ 城市、服务 5000+ 客户,我们更在意的是——节后那一个月,别让企业为了赶人,把责任写成了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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