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给养老立法了!以后养老院怎么选、服务好不好,有法律管了
9月23日,民政部部长李常官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了一句话:“十五五”时期,要推动制定养老服务法,还要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听着挺官方,但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国家要把养老这件事,从“政策”变成“法律”了。
为什么要给养老立法?
现在的养老,靠的是啥?
靠政策、靠文件、靠各地自己想办法。今天出一个通知,明天发一个意见,后天搞一个试点。管用是管用,但有个问题:不够硬。养老院服务不到位,老人能怎么办?投诉。投诉完了呢?整改。整改完了又犯呢?再投诉。说到底,没有一个“法”在那立着,很多事只能靠“自觉”。立法之后就不一样了。养老服务法一旦出台,养老机构的资质、服务标准、收费规范、安全要求,全都有了法律依据。做得不好,不是“整改”就完事了,是违法。这次要立的法,管什么?
发布会上说得很清楚,要“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不同身体状况的老人,需要不同的服务。能自理的、半失能的、完全失能的,不能一刀切。法律要把这个“分级”定下来,让每个老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养老服务。不是只有有钱人才能住好养老院。普惠,就是让普通退休老人也负担得起。民政部特别强调要“扩大普惠养老服务”。城市养老和农村养老,差距不是一天两天了。这次专门提到要“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农村老人也要被管起来。对咱普通老人意味着什么?
第一,选养老院有“法”可依了。 以后养老院达不达标、合不合规,不是它自己说了算,法律说了算。选养老院的时候,可以问一句:“你们符不符合养老服务法的规定?”第二,服务不好可以“告”了。 现在养老院服务差,老人大多只能忍。有了法之后,服务不达标就是违法,可以走法律途径。这不是闹着玩的。第三,钱花得更明白了。 收费合不合理、有没有乱收费,法律会定规矩。普惠养老不是“便宜没好货”,是让普通老人也能享受到有质量的服务。还有一件事值得关注
除了立法,这次发布会还提到要“打通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联动渠道”。什么意思?就是以后老人不一定非得住养老院。在家养老的,社区可以提供上门服务;社区服务不够的,机构可以来支援。三条路打通,老人想在哪养老都行,服务都能跟上。最后说一句
养老立法这件事,不是一天两天能落地的。从“推动制定”到正式出台,可能还要几年。但方向已经定了:养老不能再“凑合”了,要有法可依、有规矩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