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以限定产品品牌吗?
很多采购人有个误区:非依法必招的项目,资金是自己掏的,能不能直接在标书里锁定几个品牌?
不能。 只要走招标流程,就得守招投标法。法律明文禁止限定特定商标和品牌,这跟钱是谁出的没关系。
要是硬在文件里写“只认 A、B 两个牌子”,其他品牌直接废标,这就踩了红线。一旦有供应商提异议,监管部门就能认定这是排他条款。
轻则改文件重新发,重则中标无效,工期和资金全得打水漂。
真想指定品牌,得换个思路。要么改用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方式;要么把品牌降级成“技术参考”。同时写明:其他品牌也能投,但得拿检测报告证明性能不比参考品牌差。
招标图的是公平竞争,不是图省事指定品牌。
原文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以限定投标产品的品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