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在套房里生产名牌电池,要什么牌子就生产什么牌子,结果坐上被告席
相机时间用久了电池会有损耗,不过说到更换电池,如果你发现网上有既是大牌,价格还比官网便宜很多的,会选择购买吗?近日,梅县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案件,涉案夫妻俩一起坐上被告席。

林某和徐某是一对夫妻,2009年,夫妻俩便在网上开店,后来还分别以公司、林某的母亲刘某、和妻子徐某的名义在网上注册成立了三家网店。



公诉人:2016年6月9日至2017年7月3日,被告人林某在其位于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香港花园住家三楼,用从其他网店购买来制作相机电池的相关原材料,根据网上顾客要求组装制作成品相机电池等电子产品。
根据记录显示,三家网店售卖的组装电池销量不错,全国各地均有顾客下单购买,这到底是啥吸引了大量的顾客呢?原来,三家网店销售的电池均使用三大知名相机品牌的注册商标图标制作宣传广告,以此来吸引顾客!



(三个品牌都没有授权给你的吧?)没有(每个电池卖多少钱?)很便宜的,9.9元至两、三十元的都有 (你们往电池上贴的商标牌是从哪儿来的?)网上买的
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带孩子,有时候丈夫忙不过来时,就会帮他打包(这个工作是你老公分配给你做的?)是的。
经鉴定,这三家网店合计销售电子产品1619笔,销售金额共79137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徐某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生产、销售注册商标相同的产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做生意,就得诚实守信,尊重知识产权,才能赢得顾客的信任,让越来越多的顾客成为回头客。您说是吗?此案法院也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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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谢思、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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