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排行榜>山东,申报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网络平台品牌提升!

山东,申报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网络平台品牌提升!

  • 更新时间 2026-09-22 14:40:22
山东,申报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网络平台品牌提升!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网络平台品牌提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更好发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加快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参照《“山东服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和《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山东服务”品牌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网络平台品牌提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主要支持服务业企业(含贸易企业)拥有的面向公众的网络平台开展“山东服务”品牌提升行动。按照网络平台品牌建设基础、品牌提升计划等综合评价,分档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原则上不支持电子数据交换(EDI)类型的订单传输系统(如ERP、SAP、SCM、供应商管理系统等)及单一功能的采购、收费等系统的企业自用平台品牌提升。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或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二)网络平台应资质完备、持续运营,有明确的网络平台品牌提升计划或方案,目标明确、任务清晰,已开展或部分开展相关工作。

(三)申报企业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申报获得引导资金全部用于本企业网络平台品牌提升相关支出,真实可核查。

(四)同一年度内同一家企业最多只享受一项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不得重复申请多项资金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辖区符合条件企业自愿申报并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结合部门职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汇总上报。

(二)各市要重点审查资金申请报告是否符合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核实企业基本情况、运营状况及网络平台品牌建设基础条件、提升计划、目标任务。

(三)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对网络平台品牌提升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未能按期完成提升目标的,将采取限期整改、收回资金等措施。

(四)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局于2026年10月10日前,将请示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邮寄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纸质版2份,电子版光盘1份)。

联系人,武东雨;联系电话,0531-51783316。

附件:

平台品牌提升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9月18日

文章来源 / 服务业发展处

运营编辑 / 杨倩

审核校对 / 洪雨、王卫伟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