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件事:侵权这件事,不是“谁画的谁担责”。
很多老板觉得,盒子是找别人设计的,出了事找设计公司就行。但法律不这么看。你是品牌方,你是最终受益人,你说你不知道,法院会问你:你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了吗?而包装设计公司——你说你按客户要求做的,但客户发来的“参考图”就是别人的原创,你照搬,照样侵权。用了、卖了、生产了,都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件事:反过来,你自己做原创设计的,怎么证明这包装是你做的?
这才是很多设计人真正该冒冷汗的地方。中秋前正是礼盒设计、打样、生产的旺季,订单急、外包多、素材拼凑多。有些设计图网上找,有些“参考”改两笔,有些直接拿供应商的现成方案。
可万一你是被抄的那个呢?你拿什么证明作品是你先做的?草图,改稿,定稿,聊天记录七零八散,没有系统存证,真出事就说不清。上面那个案子里,上海公司能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提交的作品登记证书、创作完成证明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