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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AI“测评”对手,这家公司被判赔:技术性引流,为什么在法律上不成立?

  • 更新时间 2026-09-20 11:14:29
利用AI“测评”对手,这家公司被判赔:技术性引流,为什么在法律上不成立?

今年,一个看似“聪明”的营销操作被法院认定违法:一家软件公司用AI批量生成文章,专门“介绍和点评”同行的进销存软件,全部发布在自己官网上,文章前后却悄悄挂着自己产品的链接。读者以为在看真实测评,实际走进的是一场精心布置的引流。法院一审认定,这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这则案例成了近期法律圈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当AI能批量产出内容,“蹭流量”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这家公司做了什么:用AI批量“造”测评,再搭自己的链接

案情并不复杂。原告某科技公司主营进销存软件销售业务,被告某软件公司是与它同业的经营者。被告的操作分三步:

第一步,以“进销存”为词根,用AI批量生成文章标题;第二步,把标题交给AI自动生成成文——内容全是针对原告进销存软件的“介绍和点评”;第三步,把这些文章批量发布在自家官网上,并在文章前后设置指向自家进销存软件产品的链接。

换句话说,被告在自家网站上制造了大量“关于竞争对手产品的测评”,又让这些页面能被搜索引擎检索到,把搜索“进销存”相关信息的人引到自己门前。

法院查明,被告的完整操作目标只有一个:利用搜索引擎的自然检索规则,让自己官网发布的文章进入相关公众的检索结果,吸引用户点击文中自有产品链接,完成引流。

🌟法院为什么认定违法:流量截取、数据污染、搭便车

这起案件的关键,不是“用AI写文章”本身有错,而是AI内容被用来做了一件错的事。法院从三个层面拆解了它的违法性。

第一,主观上是在系统性借用他人商誉。被告针对的是原告这一特定同行的特定产品关键词,批量生成内容,目的就是利用原告等同行经营者的商誉吸引流量,让搜索者误以为这些“测评”与原告有关,再顺手点进自己的链接。

第二,客观上造成“流量截取”。大量本应流向原告的搜索流量,被这些伪造的测评页面截走,直接降低了原告及其他同行的用户访问量和交易机会,损害了他们的合法经营利益。

第三,污染了信息环境。这些AI批量生成的文章,本质是大量低质、虚构的垃圾信息,既增加了消费者获取正确信息的难度,也扰乱了竞争秩序。法院特别指出,商业道德并非抽象的道德观念,而是在特定商业语境中普遍接受和遵循的行为规范——技术不论如何先进,都不能突破诚实信用这一底线。

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的具体行为类型难以完全覆盖这类新情况,本案适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第二条原则条款),这也是它作为“规制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典型案例”的价值所在。

🌟先澄清一个误区:真实测评合法,“虚构测评搭便车”才越界

有人会问:企业写测评、做比较,不是市场竞争的常态吗?为什么要判赔?

这里要分清两条线。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发布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曾明确:基于真实使用体验、客观表述、不故意贬低的测评,属于正常竞争行为,不构成商业诋毁。真实测评,法律是保护的。

本案之所以越界,是因为它同时踩中了三个点:内容是虚构的(AI生成,并非真实使用体验);评价对象是他人产品,却为自家产品引流(典型的搭便车);通过制造海量垃圾信息操纵检索结果(不当截取交易机会)。三件事叠加,性质就从“正当竞争”变成了“不正当竞争”。

这也是法官反复强调的那句话:技术赋能绝不等于法律豁免。AI降低了内容生产成本,但不会改变商业竞争的底线。

🌟这不是孤例:国内已有多起案件围堵“AI虚假内容”

无锡这起案件,是监管层面对“AI虚假内容营销”系列动作中的一环。过去一年多,从平台内容生态到司法判决,针对AI虚构内容的围堵明显提速。

案例一:全国首例AI代写“种草笔记”案。一家公司开发AI写作工具,定向生成某社交平台风格的种草文案、旅游攻略,诱导用户发布非真实体验内容,会员售价最高为199元终身。法院认定该行为破坏了平台真实分享生态,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10万元,同时为生成式AI服务提供者划定了合理注意义务边界。

案例二:“虚假红黑榜”网络水军案。某团伙成立广告传媒公司,以产品测评、榜单盘点为伪装,虚构测评结果、编造谣言恶意抹黑品牌,再靠负面流量推销产品,终审被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这一案已进入刑事领域——虚构测评的后果,不只是赔钱。

案例三:恶意剪辑测评视频贬损竞争对手案。法院认定该行为歪曲产品真实情况,构成商业诋毁,判赔10万余元。

从民事到刑事,从内容生产者到AI工具提供者,司法正在把“AI虚假内容”的每一环责任都补上。

🌟海外同样在收紧:FTC把虚假评论直接写进规则

把目光放到海外,对AI虚假评论的治理力度甚至更早、更硬。

规则层面。2024年8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发布最终规则,全面禁止虚假评论和虚假证言的出售与购买,FTC主席当时的表态很直接:“虚假评论不仅浪费人们的时间和金钱,还会污染市场,把生意从诚实竞争者那里抢走。”

执法层面。2024年11月,FTC又指控AI评论平台Sitejabber虚假宣称评论来自真实体验过产品的客户,人为抬高评分。更早的2023年,FTC还对“评论劫持”行为开出首张罚单——某公司挪用其他产品的评论为自己的产品背书,支付了60万美元消费者补偿金。2025年12月,FTC又向10家公司发出警告函,提示其可能违反消费者评论规则。

🌟给内容运营者和企业的一套自检清单

AI营销并不必然违法,但有一组红线正在越来越清晰。判断自己的AI内容玩法会不会越界,可以对照三个问题:

一问:内容真实吗?是否虚构了使用体验、测评经历或用户评价?AI生成的“伪真实内容”,一旦被用于商业推广,就是虚假宣传的第一现场。

二问:借了谁的势?内容是否以他人品牌、商誉为饵,再把流量导向自家产品?搭便车的本质,是用别人的信用给自己背书。

三问:污染了谁的环境?是否批量制造低质信息,干扰搜索引擎、平台推荐,抬高消费者的辨别成本?数据污染损害的是整个市场的信任基础。

技术可以把内容生产的成本降到极低,但改变不了商业竞争最朴素的底线:诚实信用。AI降低的是写作门槛,而不是“蹭流量”的法律后果。真实、透明、不搭便车——这套营销逻辑,从未因为AI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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