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拿我手机给游戏充了2万7,法院只判退一半:当妈的我到底错在哪?
那个周末加班的下午,我把手机扔给10岁的儿子,想着他能安安静静玩一会儿。一周后翻微信账单,79笔充值记录,27296元,从6块到648块不等。 我第一反应是账号被盗了。再一看,全是游戏道具消费,我举起手机问儿子。 “妈妈,我错了。”儿子低着头,“我看你微信密码就是生日,试了一下……” 我找游戏公司客服,对方语气客气但态度坚决:“账号是实名认证的成年人,充值都是正常消费,不退。”我说那是我儿子偷拿我手机充的,孩子才10岁。对方回了一句让我至今记得的话:“您作为家长,没有保管好支付密码,这个责任不在我们。” 我一纸诉状告到法院。法院查得很细。充值时间集中在工作日晚间和周末,和一个小学生的作息完全吻合。儿子和游戏好友的聊天记录里,他说“我是偷偷充的,别告诉我妈”。法院认定:充值行为确实是他干的。但法院同时认定,我也有错。 法官在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游戏公司虽然有实名认证系统,但没有采取人脸识别、短信二次验证等进一步核验措施,对短时间内79笔大额充值也没有风险防控,存在过错。而我呢,没有妥善保管手机和支付密码,放任孩子用我的账号充值,一周都没发现账单异常,同样有过错。综合下来,游戏公司退80%,两万一千多。剩下的五千多,我自己扛。 做律师的朋友说:“法院这个判决已经是偏向你了。你去看看其他案子,有判退一半的,有判退三分之一的。”我搜了一下,果然——11岁男孩充值4万多,判退50%;14岁孩子一年半充了37万,只判退三分之一。还有个10岁孩子充了5万多,法院只判退30%。 另一个朋友说:“游戏公司更冤吧?人家实名认证做完了,是你自己密码没管好。”这话让我更难受了。是,我承认我有疏忽。但一个10岁的孩子,趁妈妈加班偷偷试出了支付密码,一周内充了79笔,游戏公司从头到尾没有任何拦截。我加班到晚上十点回家,儿子说“妈妈你手机真好玩”,我根本没多想。 我想问的是:当孩子的行为出了事,法律为什么默认家长一定要承担一部分? 后来我查了《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大额充值这种超出年龄认知的行为,未经监护人同意就是无效的。法律说得明明白白,充值无效。 但无效之后的责任怎么分,法律留了一个口子——“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我错在没管好密码,游戏公司错在防沉迷形同虚设,法院就在这两个过错之间找了一个比例。 有保险从业朋友告诉我,有一种“监护人责任险”,俗称“熊孩子险”,保的是孩子弄坏别人东西、伤到别人要赔的钱。但孩子自己乱花钱,不在保障范围内。我苦笑:合着孩子闯祸伤到别人有保险兜底,偷花自己家的钱反而只能自认倒霉? 说实话,两万多退回来一万八,我已经比很多家长幸运了。但我还是想不通一件事:如果游戏公司的实名认证系统连人脸识别都不做,一个10岁孩子用妈妈的微信就能畅通无阻地充两万七,那“实名认证”四个字,到底认的是什么? 我不是替自己开脱。密码是我的,手机是我的,监护责任我认。但我想让游戏公司也回答一个问题:你们明明可以做得更多——大额充值前弹一次人脸识别,短时间内连续充值触发风险预警,这些技术早就成熟了。为什么不做? 你设一道锁,孩子打不开,我不会怪你。你设一道门帘,风一吹就开,然后跟我说“是你没看好孩子”,我不服。 有人会说“家长活该,谁让你不设密码”。有人会说“游戏公司就是吃这碗饭的,故意留漏洞”。也有人会说“退80%已经很合理了,法院判得没毛病”。我都接受。但我想请每一个看到这篇文章的人,尤其是当爸妈的人,认真想一个问题: 如果明天你家孩子也趁你不注意,拿你手机充了一笔钱,你觉得退多少才算公平?全额?八成?还是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