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 | 我和某世界500强公司前(副)总裁因为“亿点点”高速费吵翻了
“8月6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省有关部门文件,华南快速路一期(岑村立交—土华立交段)于2026年8月7日24时到期停止收费,暂时保留既有收费设施按照零费率方式运营,免收本路段的车辆通行费,代收其他路段的车辆通行费。”——《广州日报》晚间十点,我刚加班做完了讲义,便打了台顺风车回家。打顺风车,自然是为了省钱——比起快车来,总是要便宜些的。况且在顺风车上,倒也见过不少“有趣”的人与事,总算是增长了见闻。比方说,有一回遇上一位清华毕业的国企内退工程师,个中细节以及是否真实,今日篇幅所限,姑且按下不表,但总归是长了见识,收获了一些“奇闻”与素材,也算不虚此行。言归正传,话说那唐僧师徒刚来到车迟国,三藏(划掉)啊不对是“师傅”就给我打来了电话。起初我并未在意,只是漫不经心地接了。师傅在电话里明确表示,西行的费用(即高速费)须由我全部承担。讲真,我实在不大情愿,毕竟那可是“高达”十七块大洋,我又常往返于此,日子总归要精打细算些。于是便如实同师傅讲了我并不想走高速。师傅最终说,等他接到我再商量。我当时以为此事暂且作罢,谁料却是为之后矛盾的爆发埋下了伏笔……打过顺风车的朋友大抵都知道,在乘客选了“可协商承担高速费”一项后,按平台的规定,原是“谁主张,谁承担”的。我既不赶时间,自然没有理由去担那全部的费用。原想着上了车再好好商议便是了,谁料竟在车上吵了起来——离那“全武行”尚有些距离,但若任由话头再激化下去,恐怕也就不远了。一
上车之后,“师傅”便又提起高速费的事来。我自然是回绝了的。但他颇有些执念,定要走那高速路——说是快了半个多小时,差得很多。他想要快些到,这我明白。但既是他想快,按平台“谁主张,谁承担”的规矩,这费用自然该他多担些甚至是全部承担才是。我便抛出橄榄枝去,说壹拾柒块大洋,一人一半,走高速倒也罢了。奈何他竟不肯,于是我们便“莫名其妙”地理论起来。起初还算和气,但说着说着,大约是言语总有些词不达意的毛病罢,他便说出类似“喜欢占便宜”的话来……这话我听了,心里自是不痛快的。况且我好歹也读过几年法学,虽不过是双学位,却也晓得些皮毛,便同他讲起顺风车的本义来——原是“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罢了,他自己要走高速,却认为非要乘客出全部高速费才算合理,那于理于法皆是不合的。二
话赶着话,他便说不拉我了。但说来也巧,我刚上车时,他便问我手机尾号,我报了,他自己没协商好就录入的系统,行程便无可阻拦的在平台上开始了。这并非我诱导他,亦非我强求他——是他自己要问,我自然便答了;他自家录进去的,与我何干呢?但按道理讲,这合同便是成立了,断不是什么意向。他在平台上退不了单,若要强退,应是要被扣违约金;况且无论从道德上说,还是从法律上说,半路将人撂下都是没有道理的——虽说我们还在始发点并未发车,但那车程在法律的意义上,确已是开始了的。既是开始了,便不能无故毁约,我将这些话同他说了。他许是不甘,折腾了半天,终究没能取消订单……末了,他也算是认了,我们便出发了。三
这司机的话却是极密的。一路之上,他仍旧絮絮叨叨,说我占了便宜云云。我便有些火大,同他说我是学法的,凡事要讲法律。谁料他竟说,他觉得法律不公平。我们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我看他身量魁梧,颇有些五大三粗的模样——这并非贬义,只是说他像是那种一拳便能打死人的“唐三葬”。而我虽也算高大,却谈不上壮硕,便不敢同他多理论。心想,罢了,幸福者退让原则。却不料,后来我方才知道,人家怕是比我幸福得多——他原是某全球集团的中华区总裁,许是副的,但年薪实打实是二百四十万人民币。四
渐渐平静下来之后,我也明白,这种事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他口中的“占便宜”,在我看来自是维护自身的权益。往日我赶时间时,主动提出走高速,自然便是自己承担费用;遇到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司机——或是专车年龄上限到了,或是两边都跑挣钱的,我也从不计较,照出不误,总觉得人家出门讨生活不容易。但这位师傅,我瞧得出,他是真顺风,且不缺钱,他那车后排宽敞得很。我想,较这个真也无妨;我虽也不是缺那十块八块的人,但钱么,能省则省,又不曾侵犯谁的利益。况且他那应是电车,大约足够覆盖路费成本了,甚至还能有些盈余;纵使是油车,未必尽数抵得过,但顺风车本就不是让你赚钱的,原意不过是“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罢了——既是部分,便不必全覆盖,能平了成本也好,不能平也罢,总归是合了这层本意的。五
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却意外说起法律来。我这人素来健谈,此前也曾做过一阵播客,后来便懈怠了——忙固然是一个缘故,但说到底还是懒的缘故居多。这一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但遇着有趣的人与事,仍是爱多聊几句,权当一场人间观察——增长些见识,收获些趣闻总也不错。他问我:“你觉得法律公平吗?”我自然晓得,这世上本没有绝对公平的法律,法律不过是各方利益权衡的结果罢了。我倒也想听听他能说出些什么来,便顺着他的话头让他说下去。他便讲了一段经历。起初我以为是他随口编的亦或者是听闻别人的经历,但他说得愈多,我便觉着愈是真切,且与他关系甚近——后来方知,那是他前妻的故事。六
他说他原是某跨国集团中华区总裁,年入二百四十万。我后来暗暗揣度了一番——依那集团的规模,以及差不多规模的企业看来,大抵不是正的,该是副的,正好落在这区间。譬如先前百度副总裁的那位“大孝女”,因网暴之事闹得沸沸扬扬,又将她爹的年薪抖落了出来,大家都知道那个数,我一对比,便觉这个数是对的……他说只是后来因疫情居家隔离了些时日,他是跑业务的,我猜约莫是个业务副总裁。隔离了一段时日,过了五十岁,便不好找工作了,于是便离职了——究竟是请辞,还是被辞,外人自然不得而知,但到了这个年纪,许多公司便觉你该走了,这是大家都晓得的道理。他的妻子曾持有一家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那公司注册资本五百万,却只用了一千块钱,便叫他妻子买了那百分之十的股份。这价钱低得有些不寻常——据他说,原是那家公司看中了他的销售渠道,想要借他的人脉与路子,这才便宜出了股份给他老婆。说穿了,打的便是这个主意:你出渠道,我出股份,大家各取所需罢了。而又恰巧这百分之十的出资,是从未实缴到位的,这也为之后的“祸事”埋下了伏笔。至于他妻子究竟为何要担这笔债,按法律说来,情形却有好几种可能——或许是那公司并非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而是普通合伙的企业,合伙人本就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又或许公司虽说是破产了,却是走的简易注销程序,股东签了承诺书,承诺公司债务已清理完毕,后来发现承诺不实,便须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究竟是何缘故,他未曾细说,我也无从知晓。只晓得在他的口中,法院将他妻子限制了高消费,入了失信名单。个中原委,或许是他无意隐瞒,或许是有意不提,又或许连他自己也未必清楚。但我想,法院既然这么判了,总归有它的道理;只是这道理,在他这里,却偏偏成了不公了。七
我听他这么说,心里却难免犯起了嘀咕。他们家底子是不薄的——在珠江新城有套房。凡熟悉广州的人,都知道那地方的房价。我家虽也算小康,但在珠江新城是断然买不起房的。他做过副总裁,不至于还不起这点债,至少现住的房子还是他的。况且话语之间不难看出,这二人夫妻情感并未破裂,那这大抵便很明白了:怕是为了逃债,夫妻假离婚,将债务甩给妻子一方。毕竟他们有两个女儿,还在上学,总不能让孩子也跟着遭殃。我心想,他有什么觉得不公平的呢?又不是还不起……站在他的角度,那公司想用他的销售渠道,才以一千块钱将股份卖给他妻子,也算是间接坑了他。他不愿变卖房产去填那一百五十万的窟窿,妻子便被限了高。因先前缴纳的社保不多,她每月两千余元的退休金便被悉数抵扣冻结,连医保也冻了。八
依我所学的法学知识(虽不过双学位,所知有限),但基本的生活保障法理与法条上都是留有余地的,断不会将人逼到绝路:一则不合情理,二则把人饿死了也没法还账。所以我想,这其中大约另有隐情。但站在他的角度,他只觉得法院的判决不公——已离婚的妻子,只有两千多退休金的收入,全被冻结,这便是把人往死路上逼了。然而我又想到,他妻子那家公司欠了别人的债,那被欠了债的人,会不会也因此发不出员工的工资?他妻子公司破产了,员工的工资可曾结清了?若是没还上,那些员工岂不是更冤?他自己也曾说起,从前有别人欠了他的货款,他并未往死里追。我听了,倒也觉得这人身上有几分江湖气——那个年代过来的人,也许总有几个是这样的。先前与他争吵时,我便觉着他身上有那么一股“匪气”,初时心中暗忖,这人怕不是什么正经角色。谁料后来才知道,他竟是一位白领精英,与我心目中那些西装革履的高管形象截然不同。如今听他讲这些往事,倒也算是颠覆了认知,长了一番见识。但你不追,是你仁义;别人要追,那也是别人的权利。你固然有你的宽容在,却不能指望人人都跟你一样宽容。这么一想,公平这东西,原也是相对的——你觉得不公的时候,说不定也有人觉得你待他不公呢。你在这里愤愤不平,可曾想过,那被你欠着货款的人,也许正对着空荡荡的钱袋发愁;那被拖欠了工资的工人,也许正在深夜的出租屋里,对着熟睡的孩子,满腹不公无处诉说,只能暗暗抹泪……九
这个故事,真假姑且不论,但其中的细节大体对得上,那司机的情感也不似作假。在行驶过程中,我曾冒昧问过他一句话:“您和前妻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他的意思是:哪有什么真假,法律上离了便是离了。这话乍一听,仿佛也有些道理;但仔细寻来,却是不对的。法律上的离固然是离了,可若离的背后藏着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心思,那便不是一句“离了便是离了”所能遮掩过去的了。但若站在我自己的角度想一想,人都是自私的。谁又情愿拿自己的一百多万,去填别人留下的窟窿呢?或许世上有这样的圣人,但我不是,他大约也不是。我们都是为着十几块钱也要斤斤计较的人,又怎能指望谁做出那“大公无私”的事来?这么一想,他的不甘,他的愤懑,倒也有几分可以理解了。横竖都是凡人,谁也不比谁“高尚”多少。谁承想,车一停在华快出口的闸机处,大家都傻了眼。高速费总共九块——并非先前导航里显示的那十七块,实实在在只有九块。按我们最终协商决定的平分方案,每人只需支付四块五……合着我们便为了这四块五毛钱,大吵了一架,几乎到了要动手的地步。区区四块五,竟值得那样一番唇枪舌剑,险些伤了和气。如今想来,也算是不打不相识,总归是趣闻一桩罢了。但倘若早些知道那闸机口的数字是玖,也许便不会有这些“浪费口舌”了。然而转念一想,若没有这番“浪费”,怕也不会有这一路的闲思,不会有不会有这一路的激烈交锋,更不会有这些偶然得来的见闻与感慨了。世间的事,大抵如此——失之于东隅,收之于桑榆,倒也说不上值不值得。十
车终于到了目的地。我下了车,回头看了一眼那辆宽敞的后排,想起他说过的那些话,忽然觉得有些怅然。这世间的事,大抵如此: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不平。你以为你在维护权益,他却说你占便宜;你以为法律公正,他却说法律不公。到头来,谁又能说得清呢?只是那两千多块的退休金,被冻得干干净净;而珠江新城的房子里,灯火依旧通明。想来总归是有些事,正如那车迟国斗法一般,你使你的呼风唤雨,他使他的喷火吐烟,斗到最后,落得个身死道消——是你觉得冤,我也觉得冤罢了。总归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这个人吧,你说我抠门也好,认死理也罢,咱就是这么“固执”。横竖都是凡人,谁也不比谁高尚多少。只是那四块五的争执,与那一百五十万的窟窿,现在放在一处回想起来,倒也有几分滑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