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月8日,创业板药企普利制药再度迎来股价重挫,跌停收盘,股价跌至4.94元/股。本次股价大跌,源于公司被正式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核心导火索为证监会查实的重大财务造假行为。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普利制药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虚构药品销售业务,大规模虚增营收与利润,造假规模占比极高,属于典型的上市公司系统性信披违法。
一、事件概述:百亿市值药企爆雷,两年财报大面积造假
普利制药成立于1992年,2017年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主营化药制剂研发与销售,核心产品涵盖抗过敏、抗炎、抗生素类药物,曾获评上市公司科技创新百强,巅峰时期公司市值突破200亿元。
自2024年起,公司经营与合规风险集中爆发。2024年4月,公司因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被监管责令整改,随后出现年报延期披露情况;同年7月,证监会正式对公司立案调查。
监管核查结果明确,2021年至2022年期间,普利制药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将不具有控制权的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10.31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95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6.72%。这意味着公司对外披露的利润超七成均为虚构数据,财报真实性存在根本性缺陷。
随着重大信披违规事实落地,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普利,股价持续暴跌,较高点跌幅超九成。
二、法律与合规焦点:财报造假背后核心规则
(一)虚构业务虚增损益,属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根据资本市场监管通用规则,上市公司需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业务、虚增收入利润。系统性虚构销售业务、大规模修饰财报数据,属于性质恶劣的信披违法行为,达标后将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
区别于普通财务差错、统计口径偏差,本案造假比例极高、持续时间长、涉及金额巨大,属于主观系统性舞弊,监管处罚力度与追责范围会显著加大。
(二)上市公司高管对财报真实性承担法定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核心高管,是定期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年报签字确认并非流程性工作,而是法定责任承诺。
本案中,董事长范敏华组织销售部和财务部编制虚假销售业务单据,财务总监罗佟凝参与实施虚假销售业务的单据编制和会计处理。证监会已对公司罚款1000万元,对范敏华、罗佟凝等6名高管合计罚款2420万元,范敏华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罗佟凝被采取8年市场禁入。系统性财务造假中参与决策、审批、签字确认的高管,均无法免责。
(三)业绩承压不能成为财务舞弊的合法抗辩
企业经营下行、业绩亏损、市场承压,是市场化经营的正常现象。监管规则明确,经营压力、业绩不佳,不能作为虚构财报、虚假披露的免责事由。上市公司无论经营状况好坏,均需恪守信息披露底线,如实披露真实经营数据与风险。
三、行业复盘:医药上市公司高频财务合规漏洞
第一,业绩调节惯性较强。部分医药企业受行业周期、集采政策、终端动销影响,业绩波动较大,为维持资本市场估值、稳定投资者预期,存在通过虚构业务、调节利润美化报表的侥幸心理。
第二,内控机制形同虚设。上市企业内部财务审批、业务核验、内审监督机制失效,实控人话语权过度集中,财务部门、风控部门无法独立履职,难以制衡违规决策。
第三,高管合规意识薄弱。部分核心高管误认为财务造假由企业承担责任,个人无需担责,忽视资本市场“追首恶、双追责”的监管导向,最终个人职业与财产双双受损。
四、法商启示:分主体筑牢上市公司财报合规底线
(一)上市公司及实控人
摒弃“美化报表稳市值”的经营思维,正视行业周期与业绩波动,如实披露经营数据与潜在风险。完善企业内控、内审、财务审批体系,杜绝虚构业务、虚增利润等系统性舞弊行为,从源头规避退市与合规风险。
(二)上市公司核心高管
清晰认知签字责任,拒绝配合、默许财务造假行为,坚守履职合规底线。发现财报数据异常、业务存疑时,需及时提出异议并留存证据,主动规避个人连带追责风险。
(三)财务、法务与内审部门
建立常态化财报核查机制,重点核验营收确认、业务真实性、利润核算等核心环节,及时排查数据异常、业务虚增风险。对不合理的业绩调节、财务处理方式坚决否决,发挥内部风控的制衡作用。
(四)投资者
重点甄别上市公司业绩异常波动、毛利率偏离行业、营收利润不匹配等信号,警惕大额无支撑营收、异常盈利增长标的,规避财务爆雷与退市投资风险。
结语
对上市公司而言,真实、透明的信息披露是立足资本市场的核心底线。唯有摒弃侥幸心理,完善内控体系、压实高管责任、如实披露经营情况,才能实现企业长期稳健的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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