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了一个挺有意思的庭。
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就是LV的母公司。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旁边还坐着个第三人——广东汕头一个叫黄民耀的服装经营者。
一个卖包的,把国家部委告了。
消息一出来,热搜直接炸了。“胆大包天”“倒反天罡”刷了屏。还有人编了个段子:LV告茉莉奶白告赢了,茉莉奶白又告不过LV,所以LV>国知局>茉莉奶白?
华东政法大学有老师出来灭火:两类诉讼性质完全不同,一个是民事诉讼,一个是行政诉讼,没法比。
但网友不管这些,热闹就完了。
不过这件事真正值得聊的,不是热闹,而是背后的法律逻辑。今天我从律师视角,把这件事掰开了说。
先说一个前提:企业告国家部委,不是什么“倒反天罡”。
很多人一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觉得不可思议。其实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知局每年当被告两万多次,平均每天54件。商标驳回复审、无效宣告,当事人不服的,都可以起诉。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只不过因为原告是LV,所以上了热搜。
企业在商标确权程序中败了,不服裁定,走司法救济——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跟“胆大不大”没关系。
那LV这次到底在告什么?
事情要从黄民耀说起。这人是广东汕头做服装的,2023年开始以个人身份申请了100多个商标。其中有一个四瓣花卉图案商标,核定使用在皮具类目。
LV认为这个图案跟自己的经典四叶花老花太像了,向国知局提了“无效宣告请求”——依据的是《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请求宣告这个注册商标无效。
国知局审查完,驳回了LV的请求。理由很明确:两款纹样线条、布局、细节差异显著;而且涉案四瓣花卉图案源自中国传统宝相花,属于公共文化纹样,LV商标的显著性有限,不能过度扩大跨类保护范围。
LV不服,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六条,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国知局的裁定。案号(2026)京73行初4727号,7月16号开庭。
注意——这场官司审的不是“黄民耀有没有侵权”,而是“国知局的裁定合不合法”。法院要审查的是行政机关的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这是行政诉讼的核心逻辑。
而且这不是LV第一次告国知局。
公开裁判文书显示,2018年至今,LV至少6次把国知局告上法庭,战绩3胜2败,第六次还没判。
赢的3起,核心特征是第三方恶意抢注——直接照搬LV老花图案,主观蹭流量的意图非常明显,法院认定国知局认定事实有误,撤销裁定、责令重审。
输的2起,典型的是“MONTAUGNE”鞋类商标案和“三氏百洁”图形商标案。法院经比对认定,涉案商标与LV图案在构图线条、细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上区分度很高,商品品类也不重合,普通消费者不会混淆,驳回了LV的诉求。
你看出规律了吗?LV赢的,是打假——人家确实抄了。输的,是扩权——图案差异明显,LV想借诉讼把保护范围再往外扩一圈。
这次第六次,属于哪种?从国知局的答辩来看,倾向于是后者。国知局的核心论点是:四叶花不是LV凭空画的,原型来自北魏陶马鞍垫上的柿蒂纹、唐代宝相花纹、敦煌壁画图案,这些在中国用了一千多年,属于公共文化遗产。LV做了商业包装,有独创性的部分可以保护,但基础的四叶花卉骨架不能因为谁先注册就归谁独占。
说到这儿,得聊一个更根本的问题:LV的四叶花,到底能不能跨类保护?
这是整件事的法律核心。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了驰名商标的保护: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第十四条列了认定驰名商标要考虑的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使用的持续时间、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等。
LV的四叶花图案,1896年设计,1986年在中国核准注册,使用超过百年,全球知名度极高,在中国也早已家喻户晓。从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来看,几乎没有争议——这就是一个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核心保护在于“跨类”。普通商标只在注册的商品类别上受保护——你注册在箱包上,别人在餐饮上用,一般不构成侵权。但驰名商标不一样,跨类别也能管。你拿LV的四叶花去开奶茶店、装楼盘,哪怕商品类别完全不同,也可能构成侵权。
茉莉奶白案就是这么判的。苏州中院认定LV四叶花构成驰名商标,茉莉奶白在茶饮上使用近似图案,虽然品类完全不同,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侵害,一审判赔1030万。
但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是有边界的。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说的是“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关键词是“误导公众”和“可能受到损害”。不是说你驰名商标就天下无敌、什么品类都能管——还得看有没有混淆可能性,有没有实质性损害。
国知局在黄民耀案里的逻辑就是:四叶花卉骨架源自传统公有纹样,LV的独创性部分可以保护,但不能把整个四叶花卉的公有领域都圈进来。你不能因为自己有一朵四叶花,就不让别人用任何四瓣花卉。
这就是“私权保护”和“公共资源”之间的平衡问题。
那四叶花到底是不是“传统公有纹样”?
这个问题在学术界和法律界一直有争议。
支持LV的一方认为:LV的四叶花虽然灵感可能来自传统纹样,但经过乔治·威登的独创性设计,叠加了字母、特殊排列方式,形成了独立的商业标识。经过一百多年的使用,消费者看到四叶花就想到LV,这已经具备了独立的显著性。法律保护的不是“四叶花”这个概念,而是LV设计的那个具体版本。
支持公共利益的一方认为:四叶花的核心骨架——四瓣对称、花蕊居中的构图方式——在中国从北魏到唐代到明清一直在用,出现在陶器、壁画、织锦、建筑构件上。LV是在传统基础上做的商业改造,基础纹样不属于任何人的独创。你不能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然后把梯子踢了。
国际上的司法实践也很有意思。
在日本,京都一家百年和服店用了“市松纹”(类似棋盘格),LV起诉,法院驳回。理由是市松纹是日本传统公有纹样,LV不能独占。
在欧盟,法院明确表示基础花卉、几何方格等通用装饰元素不得被个别品牌垄断。
在美国,LV在这类案件上非常谨慎,几乎不敢诉——因为美国判例法体系下,一旦败诉就形成永久判例,会彻底锁死商标扩张空间。
唯独在中国,LV的跨类保护策略一路畅通。原因也不复杂:国内法院审商标近似案件,主要看图形视觉比对和消费者混淆可能性,对纹样的历史文化溯源关注相对较少。LV的代理团队恰恰吃透了这套规则。
接下来聊一个很多人好奇但很少讲透的问题:1691起诉讼,谁在操盘?
LV不可能从法国派律师团到中国全国各地打官司。据多家媒体报道及行业公开信息,LV在中国大陆的商标维权,自2016年起独家委托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德恒什么来头?1993年成立,前身是司法部直属的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全国65家分所、七千多人,国内第一梯队的综合大所。核心操盘人是德恒深圳分所的创始合伙人之一,据公开报道,此人在进入律师行业之前,曾在国家技术监督系统任职,参与过产品质量相关法规的起草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的搭建,对商标审查规则、侵权判定标准、行政取证流程非常熟悉。
据多家媒体和业内人士披露,双方的合作模式是“风险代理”——律所前期不收取大额固定律师费,自己垫资完成全网取证、公证、起诉,胜诉后从赔偿金中按比例分成。起诉越多、判赔越高,到手收益越丰厚。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合作模式的具体细节并未被当事人公开确认,上述信息均来自媒体报道和业内人士的披露。但有一点是可以从公开信息确认的:品牌方投入的人力成本极低,真正冲在最前面的,是拿着授权书的本土律师团队。这套体系运转了近十年,仅LV一个品牌,累计发起1691起诉讼,衍生关联案件超过27000件。
风险代理本身合不合法?
合法。风险代理是律师行业允许的收费方式,司法部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律师和委托人约定,根据案件结果来确定律师费的金额或比例。打输了不收或少收,打赢了多收。这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非常常见,因为很多品牌方不愿意在没有结果之前投入大量律师费。
但风险代理的副作用也很明显:利益驱动下,律师团队有动力多起诉、多拿赔偿。当批量诉讼变成“流水线作业”,就容易出现一个问题——为了追求诉讼数量和赔偿金额,不区分对方的主观恶意程度,大小通吃。
这一点,从LV的“战绩表”就能看出来。
我给你列几组案例,你感受一下这个“维权密度”。
告奶茶店——茉莉奶白,苏州中院一审判赔1030万,茶饮行业史上最高商标侵权赔偿。这家品牌注册资本100万,主打国风茶饮,杯子上的花纹取自传统东方花卉。
告鸭血粉丝店——南京一家开了八年的餐吧,墙上印了几片四瓣花,收到传票索赔十几万。
告古风餐吧——南京另一家店,已经亏损倒闭了,LV照样追到底,最终判赔11万。店铺都没了,还要赔。
告夫妻百货店——宁波一家小店,60岁的老两口卖了两个进价200块的包,一审判赔4万。LV嫌少,上诉要25万。
告楼盘——厦门一小区,公共区域用了四叶雕花装饰,“好怕LV告我家房子”上了热搜。后来法院和LV都紧急澄清:其实是告小区里卖假冒LV商品的商铺,不是告花纹。但大家已经笑完了。
告国知局——第六次了。
五年1691起,平均每1.3天告一个。从奶茶到鸭血粉丝,从倒闭的餐吧到60岁老两口的百货店,从楼盘到国家部委。
站在LV的角度,逻辑很简单:四叶花是命根子,老花系列贡献超过六成营收。谁碰,打谁。
但站在被告的角度呢?一个年利润不到10万的小店,突然收到十几万的索赔传票——请律师不划算,不请律师又怕输。大部分人选择和解交钱了事。
这件事的舆论发酵,已经引起了央媒和监管层的注意。
人民日报明确定调:商标注册不能将公共文化资源彻底私有化,含传统文化元素的商标,保护范围必须合理受限。
检察日报、法治日报接连发声,直指传统纹样属于公共文化资源,不能成为企业私产。
更值得关注的是司法层面的变化。据报道,2026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明确规制恶意批量诉讼。过去法官倾向支持品牌的高额索赔,现在调解阶段会主动引导合理赔付。对于单纯装饰近似、没有刻意仿冒牟利的商户,判赔金额大幅压缩,几千元结案成了常态。
有业内人士判断,LV的批量维权热潮正在退潮。核心导向很明确:商标保护不能垄断公共传统文化资源,要严厉约束逐利性质的批量过度维权。
那这事跟我们普通人有什么关系?
关系很大。
第一,如果你开店做买卖,别随便用花纹。 你觉得那是“传统宝相花”“中式通用纹样”,但法律上LV已经注册了,驰名商标受跨类保护。用了,就可能被告。设计花卉类logo、产品包装、店面装修的时候,一定要做合规审查。如果真的取材于传统文化,留存好古籍、壁画、传统纹样的溯源素材,万一被诉可以作为抗辩依据。
第二,如果你关心传统文化,这件事值得持续盯着。 已有专家建议在商标法中引入传统文化保护条款,搭建官方传统纹样数据库,收录非遗纹饰、古建纹样、古籍图案等公有文化符号,作为商标审查和司法判案的参考。行业协会、文旅部门也可以对经典国风纹样注册集体商标,防止公共文化资源被个别企业锁定。
第三,如果你关心中国品牌出海,这个案例也有警示。 国内舆论对LV的反感,已经影响到了品牌在中国的市场表现。LVMH集团2025年全年营收同比下降5%,时装皮具部门下降8%。大规模维权引发的舆论反噬,让年轻消费群体主动规避老花款式,二手LV大幅贬值。赢了官司,输了人心——这不只是LV的教训,也是所有做知识产权布局的中国企业该思考的问题。
最后多说两句
LV告国知局,不是什么“胆大包天”——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常规操作。
但常规操作不等于没有问题。当一个品牌利用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把维权边界推到了极致——从打假变成了“扫荡”,从保护品牌变成了垄断公共纹样,从个案维权变成了批量诉讼的流水线作业——法律的平衡就被打破了。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写得很清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网民为什么炸? 因为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四叶花的原型是咱们老祖宗的东西——唐代宝相花、北魏柿蒂纹、敦煌壁画图案,流传了一千多年,出现在陶器、织锦、古建上,属于公共文化财富。LV拿了这个传统纹样,做了商业改造,注册成了自己的商标,然后用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在中国到处告人。公众当然觉得——你自己也是从我们老祖宗这儿“借”的,现在反过来拿“借”来的东西在中国维权?这不是“反客为主”是什么?
但换个角度看,事情反而有意思了。
LV这波操作,客观上做了一件事——给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做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压力测试。
它把现行商标法在传统纹样保护方面的空白,用最激进、最极端的方式暴露了出来。以前没人这么钻空子,LV钻了,而且钻得又深又广,1691起诉讼砸下来,整个制度体系哪里漏风、哪里需要补,全都现了原形。
然后呢?舆论发酵了,央媒定调了,学界行动了。2026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明确规制恶意批量诉讼;专家提出搭建官方传统纹样数据库,收录非遗纹饰、古建纹样、古籍图案等公有文化符号,作为商标审查和司法判案的参考依据;行业协会、文旅部门被推动对经典国风纹样注册集体商标,防止公共资源被个别企业锁定。
这些制度建设的加速推进,很大一部分推动力恰恰来自LV这1691起诉讼的“反面教材”效应。
换句话说,LV用自己的“贪心”,倒逼了中国在传统纹样保护和公共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进步。这个结果,恐怕连LV自己都没想到。
历史上有不少这样的先例——一个过度扩张的行为,反过来催生了约束它的制度。LV这波操作,大概率也会成为其中之一。
法院这次判的,不只是一个商标的效力。法院判的是——传统纹样能不能被私有化、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边界到底在哪、私权和公共利益的天平往哪边倾。
而不管结果如何,LV已经用1691起诉讼,把这个问题推到了所有人面前。
这,可能是这波“杀疯了”唯一的正面遗产。
参考来源:
1. 光明网/北京时间《明日开庭!LV为何屡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2026-07-16)
2. 每日经济新闻《LV商标维权频上热搜,暴露奢侈品帝国的“符号焦虑”》(2026-07-15)
3. 新京报《LV告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真不是“胆大包天”,是常规操作》(2026-07-15)
4. 北京日报《LV起诉厦门一小区栏杆用四叶草花纹?内部知情人士澄清》(2026-07-26)
5.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案情通报(2026-07-26)
6. 人民法院公告网(2026)京73行初4727号开庭公告
7. 公开裁判文书:(2020)京73行初3076号、(2019)京73行初3758号等
8. 人民日报评论LV商标维权事件(2026-07)
9. 舜网-济南时报《告完茉莉奶白又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LV到底想干啥?》(2026-07-15)
10. 新浪新闻《法国LV维权与北京德恒诉讼产业链大揭秘》(2026-07-18)
11. 网易新闻《德恒律所全程操盘,LV6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2026-07-16)
本文由公众号“清风树影的办案手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