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路易威登公司起诉地产开发商,因楼盘外立面四叶类雕花装饰商标侵权”这一吵得沸沸扬扬的网络传闻,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26日发布情况通报,明确表示网传内容“不属实”。
该案真实情况是路易威登起诉某小区沿街服装店经营者彭某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的服装,其余被告系因怠于履行管理职责被诉承担相应责任,案件与楼盘外立面雕花装饰毫无关联。
通报虽然澄清了事实,但围绕这起网络争议事件,有两个更值得深思的问题:第一,路易威登的这起诉讼,以及它一贯的维权方式,到底是不是“滥诉”?第二,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谣言产生,它又折射出怎样的社会心态?
作为一个法学教授,我对这个事件做一个深度的分析。
一、从法律程序看,LV不算“滥诉”,但其维权策略确实存在不妥之处
从严格的法律定义出发,“滥诉”指当事人明知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恶意启动诉讼程序,浪费司法资源。
就本案而言,LV起诉的确实是销售假冒服装的经营者,侵权事实基本成立,法院也已受理排期开庭,这在程序上没有瑕疵。
因此,单就这起案件而言,不能说LV“滥诉”。
然而,不构成滥诉,并不等于LV的所作所为没有问题。 如果我们将视线拉长,看看LV近五年在中国发起的1691起商标维权诉讼,以及它从奢侈品牌、茶饮店到小吃店、理发店的维权范围,就很容易发现,这种“全覆盖、高密度”的诉讼策略,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维权的边界,呈现出一种令人不安的倾向。
首先,LV将源自中国传统宝相花、柿蒂纹等公共文化元素的四叶花卉纹样注册为商标,并据此向使用相似纹样的本土品牌发起大规模诉讼,这在本质上是对公共文化资源的私有化。
宝相花、柿蒂纹在中国有着上千年历史,是中国古人留给现代社会的共同文化遗产。LV通过现代商标制度将其据为己有,再用法律武器打击那些无意中使用了类似图案的小商家,这种做法虽然在法律上暂时站得住脚,但在道义和情理上却很难让人接受。
一个包随随便便就卖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品牌,去告一个卖十几元奶茶的店铺,仅仅因为对方包装上有一朵类似的花。这种“我的就是我的,连老祖宗的也是我的”的逻辑,实在是太过霸道。
其次,LV的维权行为存在明显的“选择性”和“威慑性”。
为什么它不去起诉那些同样使用四叶花纹的国外品牌,而主要针对中国本土的中小经营者?
为什么它能在短短五年内发起近两千起诉讼,几乎覆盖了所有可能使用类似图形的领域?
这很难让人相信仅仅是为了“防止混淆”。
更多的,这像是一种商业威慑。通过铺天盖地的诉讼,让所有潜在的使用者望而却步,从而事实上垄断这类花纹的商用权。即便最终有些案件LV可能败诉,但漫长的诉讼周期和高昂的应诉成本,已经足以拖垮那些本就薄利的小商家。
这种“以打促谈”“以诉养诉”的做法,损害的不仅是某个具体被告的利益,更是整个商业环境中公平竞争的信心。
再者,在茉莉奶白案中,一审法院判令被告赔偿1030万元,这个数字远超该茶饮品牌的正常盈利水平。
虽然法院认定侵权成立,但一个卖奶茶的店铺,其使用花纹与LV奢侈品的四叶花,在商品类别、消费群体、价格定位上都有天壤之别,普通消费者几乎不可能将两者混淆。
这种情况下判出天价赔偿,无疑给了LV更强的激励去四处出击,而其他小商家则可能因为惧怕巨额赔偿而选择庭外和解,哪怕自己觉得委屈。
这种“杀鸡用牛刀”的做法,已经偏离了商标法“防止混淆、保护商誉”的初衷,变成了一种资本对弱势者的碾轧。
总而言之,LV的诉讼行为在程序上合法,但在实体法和伦理上存在绝大的问题。它没有滥用诉讼权利,却滥用了一个国际品牌的市场支配力和法律资源,对本土小微企业构成了不合理的压力。
行为虽然不违法,却很不善,值得我们警惕和批判。
二、起诉开发商的谣言为何诞生?
谣言的出现从来不是无缘无故的。这次“LV因四叶雕花起诉开发商”的乌龙事件,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背后有三个深层原因。
第一,近期LV的“四叶花”维权正处于舆论风口。
茉莉奶白案刚一审宣判,1030万的判赔额震惊业界,公众对“老祖宗的花纹凭什么归LV”的讨论如火如荼。
此时媒体曝出LV起诉厦门某小区开发商,虽然原案是因为售假,但“四叶花”“小区”“雕花”这些关键词组合在一起,很容易让人联想到LV又在用“四叶花”打压本土元素。信息的失真嫁接,恰好踩中了公众最敏感的那根神经。
第二,谣言本身具有“合乎情理”的外壳。
正因为LV近年的维权范围太广、姿态太强硬,公众早已形成“LV什么都要管、什么都敢告”的不良印象。
所以当听说“LV连楼盘外立面雕花都告到法院去了”时,很多人第一反应不是怀疑,而是“果然如此”。
这说明谣言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恰恰是因为它符合人们对LV维权过度的一贯认知。哪怕这件事本身是假的,但大家觉得“像是LV干得出来的事”。
第三,这也暴露出当前网络环境中事实核查的薄弱。
一条未经核实的消息,配上几张模糊的图片,就能在各大平台疯传,而官方辟谣往往滞后且传播力不足。
湖里法院当天就发了通报,但“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的现象依然存在。这提醒我们,在动动手指就能转发的时代,每个人都需要多一分审慎,少一分盲从。
但更深一层看,这起谣言事件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中国公众对国际品牌过度维权的不满。
当一个外国企业把我们的传统文化元素注册成商标,反过来起诉我们自己人时,那种被“拿走祖产还挨打”的憋屈感是真实存在的。
即使LV在法律上赢了每一场官司,但在人心的天平上,它已经输掉了道义的分量。
公众对谣言的信以为真,其实是对这种不公平感的投射。人们希望有关部门能站出来为本土文化和小商家说话了,以至于当看到一个真假难辨的新闻时,宁愿选择相信它是真的,借此表达自己的愤怒。
所以,这起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
对LV而言,合法维权固然无可厚非,但一家真正收人尊敬的国际企业,应当懂得尊重所在国的文化传统和民众情感,在行使权利时保持克制和温度,而不是把法律当作大棒四处挥舞。
对司法系统而言,应在个案裁判中更加审慎地平衡商标权人与公共利益,防止商标权被滥用为垄断工具。
对公众而言,我们在表达情绪的同时,也要学会辨别信息真伪,不做谣言的二传手。
归根结底,法治社会不仅要保护权利,更要防止权利的滥用。LV的每一场胜诉,如果都是以挤压本土文化和小微生存空间为代价,那这样的“胜利”终究难以赢得人心。
希望这次谣言事件,能让所有参与者,无论是品牌方、司法者还是普通网民,都多一份理性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