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早期,巡抚的权力一直在变。顺治当皇帝的时候,朝廷定下各省文武官员的职责。巡抚只管民政,不能调兵,权力都不大。
那时候所有巡抚,权力差不多。主要工作是收税,审案子,安抚百姓。所有军队的事,都由总督管。这是清朝巡抚制度第一次基本定型,也是后来权力规则的开始。
雍正当皇帝的时候,朝廷改了制度,巡抚的权力开始不一样。1724 年,山西的武将不听巡抚的话,地方军队很乱。朝廷专门下命令,让山西巡抚同时管提督,直接控制省内的绿营军队,可以自己调兵。后来山东、河南也用这个规矩。这三个省只设巡抚,不设总督。这三个省的巡抚,没有上级管,同时管军队和民政,直接向皇帝汇报,是权力最大的巡抚。
乾隆当皇帝之后,把十六个巡抚的权力等级固定下来,再也没有大的变化。朝廷根据每个省的钱多少、位置重要不、有没有边防,把所有巡抚分成三个等级。
有人说官大地位就高,有人说资历老说话就管用,还有人说当的时间长权力就大。但是清朝官场的实际情况,根本不是这样。不是官阶决定权力,不是资历决定等级,是这个省的重要程度和朝廷的制衡规矩,决定每个巡抚的实际权力。
第一等级有三个巡抚,权力最大。山东巡抚管运河运粮、河道、盐税。山东一个省的税,够京城花大半。山东的人事、审案、军队,都由巡抚自己决定。山西巡抚守北方边关,管和蒙古通商的路,保证北方边境安全。汉人当山西巡抚,必须皇帝专门下命令。河南巡抚在中原中间,专门管黄河修堤和南北运粮。中原如果乱了,京城就危险,所以河南巡抚的位置很重要。这三个省的巡抚,不用听总督的话,不用等上级批准,是真正管一个省的大官。
第二等级有江苏、浙江、安徽等七个省的巡抚,权力中等。这些省都有总督,但是总督和巡抚不住在同一个地方。江苏巡抚住苏州,两江总督住南京。江苏一个省的税,占全国近三成。因为江苏有钱,江苏巡抚说话很管用,经常代替两江总督处理事务。其他六个省的巡抚,各自管地方通商、盐务、民政,自己能决定很多事,只有调兵需要告诉总督。
第三等级有五个省的巡抚,权力最小。湖北、广东、福建、云南、贵州,巡抚和总督住在同一个地方。平时的军政决定、调兵、管钱,都由总督说了算。巡抚没得核心职权,只能打理基层民生琐事,很难参与高层政务决策。很多在这些省当巡抚的人,任期内没犯错,但是一辈子做不出什么成绩,在朝廷几乎没人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