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成都市辖区注册的企业,包括央属在蓉企业,不含行政性公司和各类资产经营公司;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成都市辖区内的企业可纳入申报范围。
2.2025年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1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均可申报2026成都企业100强。
3.2025年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6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均可申报2026成都制造业企业100强。
4. 2025年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6亿元及以上的民营企业,均可申报2026成都民营企业100强。
5.2025年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1.5亿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均可申报2026成都服务业企业100强。
6.属于集团公司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因其财务报表需合并至集团母公司财务报表,所以只允许母公司申报;若母公司不申报,其子公司方可申报(不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除外)。
7.每家企业最多可申报上述四类中的三类,四类申报表格式统一、填报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