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孩子偷偷用家长手机,给手游充值8000元”“12岁孩子瞒着家长,连续充值多款手游,累计花费1.2万元”——随着手机、平板的普及,越来越多孩子沉迷手游,偷偷充值、打赏主播的情况频发,家长发现后,往往面临“充值难追回”的困境。2026年4月,某地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手游充值纠纷案,明确判决:未成年人擅自充值手游,家长不知情且未追认的,充值行为无效,游戏公司需全额退还充值款项,帮家长们拿回被“花掉”的钱。
2026年3月,市民王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在短短10天内,被多次扣除款项,累计金额8000元,经查,是自己10岁的儿子小宇,偷偷用自己的手机,给一款热门手游充值,用于购买皮肤、道具等。
王某表示,自己从未告知小宇银行卡密码,小宇是通过记住自己输入密码的手势,解锁手机并完成充值的,自己对此完全不知情,也从未追认过小宇的充值行为。王某立即联系该游戏公司,要求退还全部充值款项,但游戏公司以“充值是自愿行为,无法证明是未成年人充值”为由,拒绝退还。
协商无果后,王某将该游戏公司诉至法院,提交了小宇的出生证明、充值记录、手机使用记录、与游戏公司的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充值行为是小宇擅自实施的,自己不知情且未追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宇年仅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擅自充值8000元的行为,超出了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且家长王某未追认,该充值行为无效。最终判决:游戏公司全额退还王某充值款项8000元。
(一)未成年人充值的法律效力:分年龄,看追认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充值行为一律无效,游戏公司需全额退还充值款项;
2. 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充值行为,若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如充值几元、几十元),行为有效;若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如充值几千元、几万元),需经家长追认后才有效,家长未追认的,行为无效,游戏公司需全额退还。
本案中,小宇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充值8000元超出了其年龄、智力范围,且家长未追认,因此充值行为无效,游戏公司需全额退款。
(二)游戏公司的义务:需履行“未成年人防沉迷”责任
1. 依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游戏公司需落实未成年人防沉迷措施,如限制未成年人游戏时长、要求实名认证、设置充值限额(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充值,8-16周岁未成年人单次充值不超过50元,每月累计不超过200元);
2. 若游戏公司未落实防沉迷措施,未进行实名认证,导致未成年人擅自充值,需承担主要责任,无条件退还充值款项;若游戏公司已落实防沉迷措施,但未成年人冒用家长身份信息充值,家长需提供证据证明充值行为是未成年人实施的,游戏公司核实后,需退还充值款项。
(三)家长的维权路径:孩子偷偷充值,这样追回款项
1. 留存证据:保存好充值记录、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手机使用记录(如登录时间、充值时间)、与游戏公司的沟通记录,证明充值行为是未成年人擅自实施的,家长不知情且未追认;
2. 联系游戏公司:向游戏公司提交相关证据,要求退还全部充值款项,说明未成年人的年龄,以及自己不知情的情况;
3. 投诉举报:若游戏公司拒绝退还,可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12377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投诉,要求相关部门介入调解;
4. 提起诉讼:若游戏公司仍拒绝退还,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游戏公司全额退还充值款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自我约束能力和金钱观念,偷偷充值手游的行为,不仅会造成家庭财产损失,也会影响其身心健康。2026年,我国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明确游戏公司的防沉迷责任,就是为了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希望每一位家长都能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做好防范措施;遇到孩子偷偷充值的情况,不要慌乱,依法维权,全额追回充值款项;也希望游戏公司能依法履行防沉迷义务,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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