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26浙江省企业百强、长三角企业百强及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浙企联[2026]1号)、《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浙企联[2026]4号)等文件精神,请各会员单位对照申报条件,由企业自行申报,需要协会出具推荐意见的,由协会根据评选条件出具。申报企业在自行向省协会申报的同时,抄送一份给市协会,便于做好工作衔接。
有关申报详情,请登陆浙江企联网查询(网址:www.zjssh1982.com)
绍兴市企业联合会
绍兴市企业家协会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