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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排行榜:教育规律及其异化

  • 更新时间 2026-03-20 09:13:44
大学排行榜:教育规律及其异化

大学排行榜:教育规律及其异化

刘坤轮 乔玉新

作者简介

刘坤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 

乔玉新, 中国政法大学2021级法律职业伦理研究生。

来源:《西北高教评论》2024年第1期,总第12卷,66-77页。

摘要:当前,世界层面较有影响力的大学排行榜数量就有20多个,从理论上说,高等教育评估,无论是否以大学排行榜的形式出现,都应该遵守或至少不背离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以一种外部或内部监督的形式,帮助不同的大学认清差距,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从而在国家和世界层面,提升高等教育的质量,助推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但是,高等教育评估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之间究竟是何种关系呢?为说明这一问题,就要厘清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以及当前中国高等教育的主导规律,进而在此基础上对现行的大学排行榜是否尊重了这些规律展开分析。本文以作为第三方评估的各种世界大学排行榜为例,通过梳理当前高等教育的规律,对符合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规律的要素和异化成分分别予以论述,在此基础上,指出未来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必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尊重教师主体性;必须尊重大学自身主体性,加强大学自身建设;必须以质量提升为中心,强化质量文化建设。

关键词: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评估;大学排行榜;教育规律;内涵式发展

目 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高等教育规律论

三、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规律的逻辑要素

四、排行榜关注点:教育规律与商业价值

五、关系评析:内涵式发展及其异化

六、结论

01

问题的提出 

当今高等教育界有两大景观,一方面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争论,关于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和外延式发展的争论始终没有定论,尽管国家层面已经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确定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但这条道路究竟是什么、怎么走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外延式发展的理论支持者对此也并不认同或不完全认同。另一方面,打着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主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各类大学排行榜层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世界层面较有影响力的大学排行榜数量就有20多个,种类繁多,排名指标复杂,让人眼花缭乱。这两种现象的出现自然都和当前的社会发展,尤其是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有着紧密的关系,从理论上说,高等教育评估,不论是否以大学排行榜的形式出现,都应该遵守或至少不背离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以一种外部或内部监督的形式,帮助不同的大学认清差距,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从而在国家和世界层面,提升高等教育的质量,助推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

但是,这里至少有几个前提是首先需要明确的。首先就是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究竟是什么?是一个还是多个?如果是多个,那么这些规律之间有没有矛盾,能不能协调?之于不同的国家,是否具有同样的表现形式?高等教育评估应该遵守的是哪一种或哪一类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现有的大学排行榜是否遵守这些规律?如果没有,又存在哪些问题,该如何改进?这一系列的追问,实际上也就构成了当代高等教育评估的核心问题,指向的是高等教育评估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之间的关系。不解决这一关系,那么,高等教育的评估就很可能走上歧途,背离监督高等教育发展助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应然功能,沿着异化的道路发展,并且反过来影响高等教育,使其背离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在我国提出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时代语境中,学界就有责任厘清高等教育评估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应然关系,用以指导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建构和完善,这一点,对于中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规范来说,尤其重要。因此,本文将以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高等教育评估的关系,切入目前作为第三方评估的各种世界大学排行榜,分析提炼其合理成分和异化成分,结合我国当前高等教育的发展阶段和特点,从中挑选出适用于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元素,从哲学基础层面,为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02

高等教育规律论 

关于高等教育的规律,学界的研究不可谓不多,但大体上说,无非两种进路,一为列举式,一为概括式。列举式主要是通过排列的方式列举出若干条高等教育规律,追求以此指导高等教育自身及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等教育评估活动。这方面的研究繁多,比如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有学者将教育规律分为八类,周应祺就将高等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分别概括为三条,概括式则主要采用类型学的分析工具,从内部和外部,或主观与客观两个层面总结归纳高等教育的类型,其中最著名者为潘懋元教授的内部关系规律和外部关系规律论,高等教育的发展从外部关系上要处理好和政治、经济与文化之间的关系,适应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求,从内部关系上要处理好教育内部各要素、各种活动之间的关系,促进教育对象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

无论是何种划分,其目的都在于促成高等教育管理对于高等教育规律的尊重,在政策制定和管理方面能够因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作为一种监督或管理手段的高等教育评估,要实现评估目标,也必须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因此,仅仅知道高等教育规律本身并不充分,更为重要的是要梳理好高等教育规律背后的支撑基础,也就是哲学依据层面的价值判断。只有分清了种类繁多的高等教育规律背后的哲学基础,并充分将其和我国当前的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对包括大学排行榜在内的高等教育评估等管理手段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判,从而在宏观上制定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的政策和评估方案,从微观上促进各个大学管理水平的现代化。

在高等教育的支撑哲学方面,刘振天教授给出了很好的总结。在他看来,我国当前所主导的内涵式发展多是对往外延式发展的拨乱反正,这对常被学界对立起来的范畴来自西方教育理论的两种哲学,一为认识论,一为政治论,这一分类是美国教育学者J.S.布鲁贝克提出的著名论断。“在20世纪,大学确立它的地位的主要途径有两种,即存在着两种主要的高等教育哲学,一种哲学是以认识论为基础,另一种哲学则以政治论为基础……强调认识论的人,在他们的高等教育哲学中趋向于把‘闲逸的好奇’精神追求知识作为目的……第二种高等教育哲学是政治论的。按照这种观点,人们探究深奥的知识不仅出于闲逸的好奇,还因为它对国家有着深远影响。”刘振天教授认为,中国高等教育的政策制定应综合两类高等教育哲学,建构出符合中国国情的高等教育哲学,而他所推崇的恰是潘懋元教授的两种关系教育规律哲学。在这种哲学基础上,我国的高等教育才能真正厘清外延式发展和内涵式发展各自的路径和特征,并按照两种关系的教育规律理论,将外延式发展视为一种高等教育发展手段,而将内涵式发展视为我国高等教育的终极目标。

但问题在于,对于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正式层面的规范表述已经从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推动”变成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实现”。这就意味着,仅仅从过程的长期性和目标的终极性来看待外延式和内涵式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但却可能是不够的。既然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阶段,已经从“推进”进入了“实现”内涵式发展的阶段,这就意味着,内涵式发展已经成为当前中国高等教育最大的规律,顺延下来的问题就是,包括高等教育评估在内的管理和监督手段,都应该尽可能往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实现路径上靠拢。因此,对于本文所研究的高等教育规律和大学排行榜之间的关系来说,争论内涵式发展和外延式发展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并纠结于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适应需求和知识生产等外在表现形式之间的对立,可能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因为明确了内涵式发展是我国当前高等教育的最大规律,并由此厘清了内涵式发展所固有的逻辑以及所涵括的内容,那么,对于评判大学排行榜中的指标内容,就已经足够,而这也是本文接下来要完成的内容。

03

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规律的逻辑要素

在高等教育中,内涵式发展是作为外延式发展的对立面出现的,其基本的界定也是围绕着外延式发展的反面来界定的。因此,要了解内涵式发展规律的形式和实质,首先要清楚外延式发展的形式和实质,而同时需要明确的是,从外延式发展转型到内涵式发展本身也属于内涵式发展规律的重要内容,这一点是我们理解为什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写入“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关键点。

所谓外延式发展,如果从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分类来看,是基于政治论哲学而衍生出来的一种现代高等教育理念,也就是说,高等教育存在的目的不仅在于探求知识,还在于对国家的影响。当然,这一高等教育哲学理念在发展过程中本身出现了异化,表现在当其和外延式发展形成对应时,就表现为对教育规模、发展速度、教育数量等外在形式、指标等的看重,管理和运行模式上有着行政主导的特征,关注于服务国家和社会需求。由此而言,高等教育适应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其他方面的需求,都属于外延式发展的道路。外延式发展理念强调的是宏观的外在,从国家层面来看,它更加关注高等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净产出等能够通过量化指标增长反映出来的教育进步。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它更主张高等教育适应论,提倡高等教育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服从或依附于国家的管理。从大学本身来看,它则关注教师数量、学生数量、办学经费、科研产出等可以量化的指标,并由此表现为内部管理的指标化和数据化等形式。

所谓内涵式发展,则是基于认识论哲学而衍生出来的高等教育规律,强调大学本身存在的价值和对知识追求本身的目的性。在随后的历史流变中,逐步被总结为“在发展形态上重视规模适度、结构协调、资源配置合理、追求数量、质量、规模、结构、效益的统一的发展模式”等表现形式,此外还包括了认识论哲学本身所固有的对于学术、真理的追求,以及对大学存在本身价值的追求。从词源上考察,所谓内涵式,是反映事物内在规定性的总和,是事物的内在属性,因此它强调的是大学存在本身的价值,尤其是学术自由和大学自主,反对行政化。在评价上,强调的是质量,而不是数量,主张学术发展和知识生产要遵循其本身逻辑,不能异化为大学的办学目标。从内涵式发展的角度来说,大学具有不同的定位和特色乃是题中之义,不能采用一把标尺对所有大学进行评价,要尊重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逻辑,突出特色发展和质量提升。

尽管存在着以上显而易见的缺陷和不足,但不可否认的现实是,我国曾经长期处于外延式高等教育发展阶段,这一点从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九大报告中也可以得到印证,同时也不能否定的是,我国高等教育七十年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其重要成就除了规模,还包括制度体系的完善以及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应该说,这本身是不符合高等教育的外延式发展规律的表现形式的,但也是真实存在的。这就意味着要么是以上对于外延式发展内涵有误解,要么是对外延式发展规律的本质界定并不清晰。本文认为,虽然形式上将外延式发展和内涵式发展对立起来并不可取,外延式发展和内涵式发展都是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因此回应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本身并没有错,但同时内涵式发展却必须置于中心的地位,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评估必须按照内涵式发展规律的逻辑进行。这中间决定性的因素并不在于常见的关于数量与质量、行政化与学术化、规模与效益之间的对立,根本性差异在于对人的价值的重要性确认。外延式发展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忽略人的价值,由此导致了发展的适应论、模式的行政化、评估的数据化、指标的一元化等问题。内涵式发展的本质逻辑在于对人的价值的推崇,因此也就自然关注规模适度、结构协调、资源配置合理、追求数量、质量、规模、结构、效益的统一,关注不同大学的定位和特色,关注大学的学术自由,关注学生培养的立德树人,关注社会评价的主客观统一。把握住这一点,我们也就更能够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表述,也就能够有的放矢地对大学排行榜进行评判了。

04

排行榜关注点:教育规律与商业价值 

如前所述,当前高等教育中,大学排行榜已经是一个普遍的存在,各门各类的排行榜中,常见知名的就达到了20余种,如国际层面的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增刊的世界大学排行榜、QS世界大学排行榜、美国新闻世界大学排行榜、加拿大麦克林世界大学排行榜、德国高等教育发展中心大学排名以及欧盟委员会的“U-Multirank”排名等。国内层面知名的如上海交通大学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武汉大学中国大学排行榜、网大中国大学排行榜、校友会网大学排行榜以及武书连大学排行榜等。要从教育规律的角度分别审视这些大学排行榜,那必然涉及具体的指标体系,这一目标显然会受到篇幅局限而不可能实现,并且之于高等教育规律和大学排行榜之间的关系分析也并无必要。鉴于学界谢亚兰博士已经对世界较为知名的16种大学排行榜进行了系统分析,本文就借花献佛,以这16种排行榜为例,以不同的视角切入,探寻这些排行榜在教育规律和商业价值上的偏重,以此来为未来的高等教育评估与高等教育之间良性关系的形成做好理论支持。

从评估主体上看,商业性的评估占据主要比例。如果严格界定,纯公益性的评估应为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的题中之义,一旦涉及商业属性或准商业属性,高等教育的评估就很有可能会背离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尤其是内涵式发展规律。遗憾的是,在这16种大学排行榜中,有11种的评估主体属于商业性或准商业性的,超过所有排行榜数量的三分之二。这里并不是说,商业机构不能进入大学排行榜,毕竟对于第三方评估的鼓励,已经成为教育管理和评估“放管服”的重要内容,其中并不排除商业主体的介入。但是,涉及商业主体的评估时,对于评估体系和评估结果,保持适度的谨慎就很有必要了。商业具有逐利的天性,因此适应市场规律是商业主体存在和运行的首要逻辑,而这一点恰恰和高等教育的规律,尤其是和内涵式发展的高等教育规律是背道而驰的。

从评估对象上看,关注本国大学者居多,关注世界大学的较少。质量的提升一般应要有参照系,因此,通常来说,除了一些高等教育发达的国家,形成比较,尤其是国际层面的比较,对于高等教育的质量提升更具有比较借鉴意义。从这一角度来看,16种排行榜中,只有3个是对世界大学的排名,占所有数量的18.75%。如果将高等教育领先的本国评价也纳入在内,那么,形成比较优势的评估数量为8,占据整个样本数量的50%。无论如何,从作为一种监督工具的高等教育评估来看,尽管本土的评估可能是符合内涵式发展规律的,免除了大学之于外界的干扰,但从世界范围来看,这种现象都不利于不同类型的高校或不同国家的高校形成对比,不利于大学看到比较差距,因此并不利于高等教育的质量提升,不严格符合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规律。

从评估目标上看,关注大学自身教学科研者占少数,关注外部服务者居多。大学排行榜的目标无外乎为公众服务、为学生择校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以及为公众了解信息服务。从内涵式发展和外延式发展规律来审视,为学生、政府和公众提供信息都属于外部性元素,是高等教育外延式规律的表现形式,而为大学本身的教学和科研服务,则属于关注大学自身的发展和知识生产,属于内部元素,属于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规律的表现形式。在16种大学排行榜中,仅关注大学本身教学科研的,只有4种,仅占所有排行榜数量的25%,如果将涉及大学自身发展的排行榜也全部纳入进来,则共计8种,占据整个样本数量的50%。服务的外部性代表了商业规律的主导,是对高等教育外延式发展的回应,由此可见,在这16个样本中,至少一半是不符合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规律的,商业主义的侵蚀,已经使得其评估目标发生了异化,甚至是湮没了应然的高等教育评估规律,是不利于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的。因此,对于这些排行榜,尽管不能无视,但保持适度谨慎却是十分必要的。

05

关系评析:内涵式发展及其异化 

在对高等教育规律和排行榜关注点描述后,接下来就是对照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规律来审视当前大学排行榜中的要素。因此,前文的介绍更多是描述层面的,而对二者关系的解析则属于分析层面,既是为了避免高等教育评估中的异化现象,促进其良性发展,更是为了将内涵式发展的高等教育规律落实到高等教育评估之中,真正回归教育初心,助力高等教育强国建设。

从哲学基础来看,大学排行榜的出现本身,是高等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认识论哲学的外部延伸,属于内涵式发展的范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吴岩司长指出,世界在变,高等教育不得不变。质量是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主题。根据潘懋元先生的两个关系教育原理,外部关系规律要通过内部关系规律起作用,内部关系规律要适应外部关系规律。在质量提升成为世界高等教育的主题的时代语境中,大学的质量本身就超出了认识论哲学的范畴,外延扩展到了对独立评价的需求,以谋求达到自身质量提升的阶段。因此,从单向度的角度来审视,大学自身对于高等教育评估的需求关系,属于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良性表征,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更有助于大学看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从而有利于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仍属于内涵式发展的范畴。

从互动关系来看,高等教育对于大学排行榜的过度敏感,甚至迎合,并不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不属于内涵式发展的范畴。大学排名的影响已经是当前高等教育的一种客观存在,无论是对政府、大学、社会,还是对学生来说,大学排行榜所提供的信息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果说政府、社会和学生属于大学外部因素,不属于大学关注的范畴,那么,当且仅当大学排行榜对于大学自身质量的提升产生影响时,它才属于内涵式发展的范畴。事实上,大学排行榜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各个大学对自身质量、地位和社会认可度之比较信息的需求,但现实的研究也同时表明,对排名结果的敏感、追求,甚至迎合,也已经异化为某些大学的发展目标,提升排名结果甚至已经成为校长和各部门共同约定的目标。这就使得大学排行榜的存在以工具异化为目的,背离了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内在逻辑。

从评估指标的价值取向来看,大学排行榜超越大学自身质量提升的目标,追逐商业利益也背离了内涵式发展的教育规律。在时代的高等教育语境下,评估本身的价值是不可否认的,在外化的工具性价值方面,它可以为政府管理、公众了解和学生择校提供信息。从内在的目的性价值来看,作为一种监督手段,它能促使大学通过加强自我评价和自我管理,为大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依据。这本身的正常逻辑并不背离内涵式发展规律的要求,但事实上,对于政府、公众、社会,甚至大学的收费式信息提供,甚至是对大学的收费式改进方案的提供,就很大程度上陷入了商业利益的旋涡,自然的结果就会出现背离高等教育初衷的评估结果,使其失去第三方评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超出了内涵式发展的逻辑。

从评估的方法来看,纯数据化的指标不利于大学本身的知识生产和现代管理水平,背离了对人的关注,不符合内涵式发展的教育规律。大学排行榜与国内官方评估最大的区别在于资料获取的能力和入场的可能性,很少有排行榜能够进入特定的大学进行专门的情况了解,因此,信息的获取往往是通过大学的官方网站进行,同时考虑到评估成本的投入,就使得大学排行榜在指标选取方面更加偏好客观指标,对于主观评价指标虽然也有所考虑,但通常并不在所有指标体系中占据太大的权重。如此,各个大学排行榜呈现给社会的更多的往往是冰冷的数字排序,关注的学生规模、教室规模、师生比、经费等纯客观的数据,尽管这些对于大学发展非常重要,但从高等教育哲学基础的角度分析,却基本属于政治论哲学的范畴,不符合大学自身发展的规律和对知识的追求,所谓大学之大,不仅在于大楼,更在于大师,实际上正是和这种取向相对而言的。因此,从评估方法看,纯数据化的指标体系设置,也不符合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规律。

06

结论 

综上,我们认为,对于大学排行榜而言,尽管有其存在的必要价值,因社会、政府、学生的需求而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对于这些排行榜,我们必须结合高等教育的规律保持谨慎态度,符合高等教育规律的,应予以鼓励借鉴。对于不符合高等教育规律的,则需要保持理性的态度,不用过于敏感,出现迎合大学排行榜的价值取向,从而既背离了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也不利于大学自身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提升。对于我国当前的高等教育而言,最大规律就是内涵式发展,在评析借鉴世界大学排行榜时,必须坚持以内涵式发展规律作为对照,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高等教育的评估落实到大学自身,落实到学生培养,当前我国教育部提出的“四个回归”,实质上也正是在这个内涵式发展规律范畴内而言的。由此,无论是我们分析评价大学排行榜,还是通过分析借鉴各个大学排行榜完善自己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都应该固守内涵式发展规律,促使高等教育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在这种指导原则下,本文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是未来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应当予以看重的。

必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尊重教师主体性。内涵式发展的教育规律区别于外延式发展规律最根本在于是否以人的价值为中心,对于高等教育来说,最大的“人”就是学生,必须围绕学生中心展开大学各个要素的运行,以人为本进行人才培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国的高等教育才有立德树人的人才培养导向。其次重要的“人”为教师,教师是大学的知识生产和真理追求的基础力量,这就要求大学的发展在保障教学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性,最大限度地释放高校教师学术研究和真理追求的自由和动力,杜绝背离内涵式发展的行政化取向,这一点直接指向的就是大学排行榜追求客观性的数据化指标。

必须尊重大学自身主体性,加强大学自身建设。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规律要求对人的价值的尊重,除对学生和教师这两个自然人群体外,常常被忽略掉的“人”是大学本身,大学本身有着自身的使命和发展规律,它本身也属于广义上带有主体性的“人”。这就要求大学的管理要尊重其主体性,包括评估在内的管理手段要充分尊重大学自身的逻辑,防止过度的行政干预,防止大学迎合大学排行榜,陷入行政化和唯排名化的发展误区。鼓励大学自主发展和自我创新。

必须以质量提升为中心,强化质量文化建设。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规律的落脚点在于对人的价值的尊重,但如何尊重又是一个延伸出来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大学的“产出导向”,高等教育对“人”的价值尊重体现为“人”的发展,对学生来说,是实现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所谓立德树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的。对教师而言,形成“四个回归”的价值认同,形成崇尚学术和知识追求的使命和氛围。对大学自身而言,则是要形成自身的特点和发展模式,形成符合大学发展自身主体性和发展规律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所有这些,指向的都是质量提升问题,因此,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评估都应该以质量提升为中心,树立质量意识,推动质量革命,建设符合自身发展需求、带有自身特点的质量文化,对于中国的高等教育而言,经过这些步骤,最终的落脚点,就是高等教育领域的质量中国。

编辑:段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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